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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成屋買賣新制上路 強制揭露節能標示、光電設備

自由電子報

更新於 04月01日02:09 • 發布於 04月01日01:53
內政部修正成屋買賣新制今天上路,未來不動產業者交易成屋時,須揭露建物太陽光電發電設備設置及建築能效標示資訊。(內政部提供)

〔記者李文馨/台北報導〕為推動近零碳建築政策並強化不動產交易資訊透明,內政部修正成屋買賣新制今天上路,未來不動產業者交易成屋時,須揭露建物太陽光電發電設備設置及建築能效標示資訊,同時將整合不動產交易實價查詢服務網,民眾查詢不動產成交價格時,也能掌握建築物節能表現。

內政部公告的修正「成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及「不動產說明書應記載事項」今天正式上路。

在成屋買賣定型化契約部分,本次修正附件「建物現況確認書」,新增揭露資訊,包括:一、建物是否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設置依據、位置及管理維護情形)。二、配合「建築物混凝土結構設計規範」修正,增列「硬固混凝土中最大水溶性氯離子含量」檢測標準與容許值說明。三、社區是否設有「用戶加壓受水設備」及其管理維護責任,以避免日後管理爭議。

內政部指出,「不動產說明書」由不動產經紀人員接受屋主委託銷售後調查製作,除不動產產權、周邊環境、建物現況、瑕疵及交易條件等內容外,新增揭露建物是否取得建築能效標示,以及是否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等資訊,都須在交易過程中詳實向買方說明。

內政部表示,房屋交易金額高,交易資訊是否充分揭露,攸關消費者權益,新制上路後,企業經營者應使用新版成屋買賣定型化契約;不動產經紀業者受託銷售不動產時,也應依規定製作新版不動產說明書並向買方說明。

內政部提到,若民眾發現業者未依規定辦理,可向買賣標的所在地縣市政府反映或檢舉。如需進一步瞭解相關規定及內容,可至財團法人台灣建築中心「建築能效標示案件查詢網站」,及內政部地政司「不動產交易專區」查詢,或撥打1996內政服務熱線洽詢。

內政部說明,新制上路後,企業經營者應使用新版成屋買賣定型化契約;不動產經紀業者受託銷售不動產時,也應依規定製作新版不動產說明書並向買方說明。(內政部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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