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役體位標準4月來不及 內政部:16項次待討論、盼上半年實施
〔記者李文馨/台北報導〕藝人閃兵案掀起體位區分標準修正討論,國防部長顧立雄去年表示,預期今年4月公布新版體位區分標準。內政部役政司長沈哲芳今天受訪說,團體有異議的體位區分標準共有16項,內政部會和各界取得最大的共識,因此草案原定4月初上路,現在期待盡可能在上半年實施。
國防部去年預告的「體位區分標準修正草案」,現行體位區分標準表共計193項次,本次修正達180項。其中,草案將項次109「兼具男女兩性外性徵者」、「性染色體異常者」由免役變更為替代役;並將項次189「性心理異常經診斷確定者」及「接受變性手術者」免役,限縮為「接受性別變更登記者」免役,而「性心理特定狀況經診斷確定者」變更為替代役。
沈哲芳表示,內政部次長馬士元上週與11個團體溝通,團體有異議的體位區分標準共有16項,馬士元也請軍醫局針對16項內容進一步討論;其中,這次修法最有爭議的是第189項「性別不安」,此次免役標準共有4點,包含有登記、有做手術、賀爾蒙治療1年以上,不過,團體對醫學會提出的「規則回診治療1年以上」仍有爭議,還要再討論。
沈哲芳說,共識基本上是有了,只是再進一步的討論,就靜待軍醫局和這些團體進一步的協商確認,內政部會和大家取得最大的共識。談及辦法上路時間,他說,原則上這一次的修正不一定如期,本來原定是要4月初,現在可能依大家討論狀況,期待盡可能在上半年實施。
據內政部提供資料,團體提出有異議的項次包括,第1項次「身高」、第2項次「體重」、第46項次「胸廓畸形」、第54項次「支氣管氣喘」、第127項次「畸形足」、第135項次「椎體滑脫或脊椎骨畸形側彎」、第183項次「精神官能症」、第185項次「嚴重型憂鬱症」、第97項次「糖尿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