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影音/100公尺內有斑馬線不能亂穿!行人違規釀車禍「肇責恐歸自己」
新北市近日發生多起行人穿越馬路的爭議案件,引發民眾對於道路通行優先權的疑問。警方指出,若100公尺內設有行人穿越道、天橋或地下道,行人就必須使用這些設施通行,否則不僅可能遭開罰,若因違規導致車禍,更可能影響肇事責任歸屬。
行人穿越車道 100公尺內有斑馬線恐違規
一段行車紀錄器畫面顯示,在新北市永和區,一名騎士行經路段時,眼前突然出現一男一女穿越馬路。當時路上車流不多,兩人似乎看見沒車便快步通過車道,幸好騎士遠遠就注意到狀況,趕緊減速避免意外發生。然而該路段並無號誌或實線標線,究竟應該是車讓人還是人讓車,成為爭議焦點。許多行人看到黃網線便認為可以穿越馬路,但實際上若100公尺以內設有斑馬線,行人就必須走斑馬線,否則任意闖越仍可能有違規疑慮。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34條規定,除了行人優先區之外,若100公尺內有人行天橋或人行地下道,行人同樣不能隨意穿越道路。反之,若沒有雙黃線、雙白線等標線或號誌的情況下,只要注意左右來車,行人是可以過馬路的。
另一起發生在新北市板橋的案例中,一對母子準備過馬路,才剛踏出步伐又趕緊停住,因為一輛計程車速度看起來很快,直到非常靠近母子時才緊急煞車。針對類似情況,新北交大執法組警務正郭晉瑋表示,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3條規定,汽車行經未設有行人穿越道的交岔路口,遇有行人穿越道路時,無論有沒有交通管理人員指揮或號誌設置,均應暫停禮讓行人先行通行。郭晉瑋強調,雖然絕大多數情況下,駕駛及騎士都必須優先禮讓行人,但若因行人違規導致車禍發生,除了可能遭到開罰之外,更可能影響到肇事責任的認定。民眾切勿認為行人最大,想怎麼通過都沒事,應遵守相關規定以確保自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