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配回鄉失聯24年!桃園尪心寒離婚 法官認「惡意遺棄」准了
桃園一名男子小傑(化名)2001年7月與中國籍女子小花(化名)結婚,兩人婚後僅短暫同居一年,小花即於隔年突然告知丈夫要返回中國,隨後便離家未再聯絡,一分居就是24年。小傑因無法與妻子聯繫,等到心灰意冷,最終向法院訴請離婚。桃園地方法院審理時,確認小花離境後便未再入境台灣,判定已構成「惡意遺棄」,最終裁准離婚。
陸配婚後1年「個性不合」離家出走 尪苦等24年下場淒涼
判決書指出,小傑2001年7月在中國與小花登記結婚,同年10月辦妥來台手續後開始同居。然而,兩人因個性不合,經常發生爭執。隔年7月,小花僅以電話通知丈夫「要返回大陸」,隨即打包行李離家出走,等到小傑回家時,妻子早已不見蹤影,之後也未再與小傑聯繫,夫妻自此分居。
小傑苦等24年,最終選擇向法院訴請離婚。桃園地院審理時,小花始終未出庭說明。法院調閱入出境紀錄後,發現小花確實於2002年7月14日離境後,未有再入境台灣的紀錄。法官認為,小花主觀上拒絕同居,客觀上未盡夫妻義務,構成「惡意遺棄」,因此判准離婚,此案可上訴。
法院指出,小花返回中國後,雙方斷絕聯絡,小傑長年無法與妻子建立正常夫妻關係。由於小花長期未履行夫妻義務,法官依據相關法律作出離婚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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