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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子

弱勢家庭坐月子到宅服務,泌乳按摩、做月子餐樣樣包!

嬰兒與母親

更新於 2023年11月24日15:15 • 發布於 2023年11月24日00:00
弱勢家庭坐月子到宅服務,泌乳按摩、做月子餐樣樣包!

為照顧新北市弱勢家庭,新北市政府社會局 109 年 3 月起開辦「弱勢家庭坐月子到服務」,針對符合資格之弱勢家庭生育新生兒,可二擇一選擇生育獎勵金或 120 小時坐月子到宅服務。為擴大照顧服務對象,自 111 年 6 月 15 日起,調整為弱勢家庭可兼領生育獎勵金及使用坐月子到宅服務

月嫂林惠敏特別從家中帶鍋具去備餐,除月子餐外也會多煮幾份給小孩吃

▲月嫂林惠敏特別從家中帶鍋具去備餐,除月子餐外也會多煮幾份給小孩吃。(圖片提供/新北市政府社會局)

坐月子到宅服務三重六寶媽受惠多

住在三重的小雯(化名),與先生育有 6 名年幼子女,最大長女也才 7 歲,為撫養一家,先生在超商工作又接外送,新北市社會局協助申請各項社會福利及致贈愛兒包,並引進弱勢家庭坐月子到宅服務,由專業月嫂林惠敏到家裡幫忙烹煮月子餐,並指導如何泌乳及親子按摩,以減輕小雯育兒的辛勞。

小雯與先生租屋僅 10 坪大,小小客廳堆滿物品,房間舖了 2 張大床,以便全家 8 人睡覺。廚房空間窄小,因此以外食或簡單烹調為主。月嫂林惠敏要備餐時,還特別從家中帶鍋具去,由於家中人口多,除月子餐外,也會多煮幾份,方便小孩吃。

小雯幾乎一年多就生育一胎,三重社福中心社工在關懷訪案時發現,小雯雖有照顧新生兒經驗,但面對家中多位年幼子女要同步教養,非常的辛苦,因此在生下第 5 胎時,便協助她申請到宅坐月子服務,最近產下第 6 胎,再度引進月嫂服務。

泌乳按摩、做月子餐樣樣包

月嫂林惠敏今年 54 歲,輔大兒家系畢業,本身育有 2 名子女,曾於幼稚園擔任助理,為推廣產婦泌乳,她深入進修泌乳課程,取得 IBCLC 國際認證泌乳顧問,以及 CCLC、CCLI 及 CCLA 等華人認證泌乳照服員資格,協助產婦各種哺乳、親餵的困擾,讓產婦及新生兒都能獲得良好的照顧。

林惠敏表示,曾在服務過程中發現產婦因不會按摩乳房和泌乳,整個乳房硬得像鉛球,產婦疼痛不堪,經她細心指導示範,才讓她哺乳順利,看到新生兒吸到乳汁的滿足感,產婦終於露出笑臉來。

林惠敏除了泌乳專業,還去學習中餐烹調,並參加早期療育知能培訓課程,取得托育人員技術士證照。在服務小雯過程中,林惠敏還協助烹煮發奶茶飲,如杜仲茶、黑豆水等,協助小雯親餵。同時擔心新生兒與產婦及其他年幼子女同擠在床上,還特別提供一個嬰兒睡籃,讓新生兒有安全睡眠的空間。

▲專業月嫂林惠敏教小雯如何幫嬰兒親子按摩。(圖片提供/新北市政府社會局)

▲專業月嫂林惠敏教小雯如何幫嬰兒親子按摩。(圖片提供/新北市政府社會局)

新北弱勢家庭坐月子到宅服務

新北市政府社會局自 111 年 6 月 15 日起,調整為弱勢家庭可兼領生育獎勵金及使用坐月子到宅服務。

服務對象為:

1. 新生兒之母或父其中一方,應符合下列資格之ㄧ,且使用服務時仍設籍且實際居住新北市之市民(含原住民):

(1)母或父之一方設籍並實際居住新北市滿十個月以上。(設籍期間之計算,以母或父其中一方最後遷入本市設籍日起算至新生兒出生日止。)

(2)已設籍並實際居住新北市滿十個月之未婚婦女。

(3)未設籍新北市之未婚婦女,新生兒經生父認領登記,且生父設籍並實際居住本市滿十個月以上。

新生兒之母或父戶籍,於本市各區間遷徙不影響申請資格,但遷出本市後又再遷入者,應重新計算設籍期間。

2. 新生兒應於本市完成出生登記,且申請之產婦使用服務時,應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1)列冊低收入戶者。

(2)列冊中低收入戶者。

(3)產婦或其配偶領有新北市身心障礙證明者。

(4)符合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核定資格者

(5)領有弱勢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之家庭(產婦應為兒童或少年之監護人)。

(6)設籍前新住民為社會救助補助核定資格者。

(7)其他經社會局社工訪視評估有實際需求並經專案奉准者。

▲月嫂會教導新手媽媽乳房按摩,讓泌乳順暢,遠離難受的石頭奶。

▲月嫂會教導新手媽媽乳房按摩,讓泌乳順暢,遠離難受的石頭奶。

坐月子到宅服務內容:

提供符合上述資格之弱勢家庭共計120小時坐月子到宅服務,服務以每日8小時為限,服務內容如下:

1.新生兒照顧──提供育兒指導,協助餵奶、洗澡、口腔清潔等。

2.產婦照顧──協助母乳哺餵、乳房照顧、產後運動等。

3.月子餐製作──產婦月子餐製作,茶飲、點心調理等。

4.家務協助──簡易家事整理,產婦及新生兒衣物清洗等。

▲月嫂會教導媽媽親餵的一些小技巧。

▲月嫂會教導媽媽親餵的一些小技巧。

申請流程:

懷孕4個月到生產前1個月,請攜帶孕婦健康手冊、身分證明及相關福利核定文件,到新北市淡水區重建街152號「新北市弱勢家庭坐月子到宅服務平台」辦理,服務專線:(02)8951-5868。申請應備文件如下:

1.申請表

2.孕婦健康手冊影本(媽媽手冊):含封面、內頁(產檢及預產期紀錄)、需有醫院(診所)蓋章或醫生簽章。

3.申請人及配偶個人最近三個月內戶籍謄本正本一份

4.福利身分證明文件(任一):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領有特殊境遇扶助核定證明、領有社會救助補助證明、領有身心障礙證明(孕婦或配偶)、新住民符合社會救助補助資格證明或其他經社工訪視評估有實際需求並經專案簽准等證明文件。

新北市社會局長李美珍表示,弱勢家庭坐月子到宅服務平台由社會局委託社團法人台灣婦女展業協會辦理,服務時間為週一至週五,服務專線:(02)2620-6117,歡迎符合資格的弱勢家庭多加利用。此外,除了新北外,台中市、嘉義縣、台南市、高雄市、屏東縣、宜蘭縣、台東縣等縣市政府也有弱勢家庭坐月子到家服務,有需要的家庭記得申請,讓自己跟寶寶都能好好坐月子、養身體。

整理/林宜屏

資料來源/新北市政府社會局

情境圖片來源/photo-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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