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館當豪宅賣?潤隆董座等五官商起訴 潤隆:依法配合調查
上市建商潤隆建設(1808)2011年在新北市新店區推出水岸豪宅「國賓大苑」,因涉嫌變更建案使照加註事項,將旅館用地當豪宅銷售,台北地檢署5日將涉案三名新北市工務局官員依圖利建商40.5億餘元,以及潤隆建設董事長蔡聰賓、明緯建設負責人王文宏兩人依詐欺等,提起公訴。
對此潤隆建設今(5)日回應,公司相關人員迄今尚未接獲起訴文書資料,將依法配合調查。
起訴指出,「國賓大苑」所在的新北市新店區太平段197地等12筆土地,使用區分為旅館區用地,潤隆公司與明緯公司為賺取暴利,一開始就計畫在不申請變更都市計畫前提下,以旅館名義興建住宅銷售。
檢調調查,建物於2013年8月間興建完成後,潤隆公司向新北市工務局申請核發使用執照,工務局變更建照的加註事項「不得分戶出售」,避免建商將本應作為旅館使用的建物拆售,但時任新北市工務局施工科科長曾維良、股長邱柏霖、技士潘仕傑卻涉嫌在核照過程,以「筆誤」為由,把「出售」兩字刪除,將原函文加註改成「除原核准88戶外,不得再行辦理分戶」,涉圖利建商40.5億餘元
檢方指出,潤隆建設、明緯建設等藉此順利將違法坐落在旅館區等「國賓大苑」分售給民眾做為住宅使用,不法獲利高達新台幣約20.14億元,總圖利金額約40.52億元。台北地檢署5日依貪汙治罪條例之圖利、偽造文書罪起訴潘男、邱男、曾男,另依詐欺罪起訴潤隆建設董座、王男等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