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金門113年春節家戶配酒12/25起展開 配售酒資格認證或恢復12/25-29申辦

勁報

更新於 2023年11月23日09:39 • 發布於 2023年11月23日09:33

【勁報記者于郁金/金門報導】金門發布113年春節配售酒工作認證及恢復設籍查對相關作業規定。財政處表示,113年春節家戶配售酒,各村里售領現場作業將自12月25日(一)陸續展開,依次為金城鎮12月25日(一)至27日(三)、金沙鎮12月26日(二)至28日(四)、金湖鎮12月27日(三)至29日(五)、金寧鄉12月28日(四)至30日(六)及烈嶼鄉12月29日(五)至31日(日),籲請鄉親及時申辦,以歡渡佳節。

金門縣府財政處提醒,鄉親如果於113年2月10日(含)已設籍本縣連續滿4年,並已年滿18歲,取得一般配售資格,請於各鄉鎮配售期間向各村里配售點洽購,申購後之提貨單請於提領期限113年2月17日前(營業時間上午8:00-11:30,下午13:30-16:30)至寧山庫提領酒品。

財政處說明,在本縣設籍未滿4年,但已在本縣設籍及工作皆連續滿一年,且112年度端午節及中秋節尚未申辦工作認證的鄉親,也請配合以下規定申請工作認證資格:必須年滿18歲以上並自112年2月10日前設籍本縣迄今仍符合連續設籍且連續實際於本縣工作之縣民;請於112年12月25日至29日上午9時至下午至17時整(中午不休息),檢具設籍及工作證明文件,並填妥申請書,向縣府財政處(受理地點:縣府服務台前)申請認證「逾期不受理」;應檢附文件另詳財政處網站公告(https://kmfinance.kinmen.gov.tw),申請書請於該公告自行下載列印,並預先填妥以節省等待時間;如本人無法親自送件,亦可請親友於受理時間內代為送件。

財政處進一步說明,有關「因新冠疫情出境逾2年戶籍遭遷出,影響配售資格之恢復設籍」認證,為保障鄉親之購酒權益,同步上開工作認證受理收件期間(12月25日至29日上午9時至下午17時,中午不休息),在縣府服務台前接受自中央疫情指揮中心成立日起(109年1月20日)因疫情出境逾2年致戶籍遷出鄉親,自戶籍重新遷入本縣後(最後遷入日放寬至前開作業截止日前),由本人或委託他人檢具載有個人詳細記事之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現戶及除戶)等恢復設籍文件,辦理出境前已取得配售資格(設籍原已滿4年)、身分證字號第一碼為英文字母「W」或出生地為金門且非治安疑慮人口或其他因侵權遭金酒公司取消資格者之查對,在查對無誤後即可在本節補申購期間至金酒寧山庫購酒。

財政處指出,上開2項認證通過之名冊將於113年1月15日統一公佈於縣府財政處網站,不另行發文通知認證通過之申請人;通過認證者申購本節酒品期間及地點,同一般配售資格縣民補申購期間及地點(113年1月17日至19日3天向金酒公司寧山庫申購,營業時間上午8:00-11:30,下午13:30-16:30,申購時僅限現金交易),若委託他人申購請檢具委託書並請受託人攜帶身分證及委託人之身分證明文件辦理,【逾期不受理補申購】。  

金門縣府財政處表示,自111年端午節專案開辦「因新冠疫情出境逾2年戶籍遭遷出,影響配售資格之恢復設籍」認證迄今1年多時間,且小三通於112年1月7日復航至113年初即屆滿1年,申請件數逐漸減少,爰本項認證辦至本節,113年端午節起不再受理,嗣後恢復設籍之鄉親於設籍滿1年後,就近向戶籍所在鄉鎮公所辦理「曾設籍本縣並回復設籍滿1年」認證;另依親認證之資格自本節起,申請對象由符合一般配售資格之配偶或直系卑親屬放寬為符合一般配售資格之配偶或直系親屬,請鄉親逕向戶籍所在鄉鎮公所辦理。(金門縣政府提供照片)(飲酒過量,有害健康,禁止酒駕)(未成年請勿飲酒)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國內相關文章

01

北市議員李柏毅急診室咆哮醫護 淚崩認錯、七度鞠躬道歉

自由電子報
02

國中小師資荒「無證教師」破萬人 每14名教師就有1人沒教師證

上報
03

售台Altius-600M自殺無人機命中率100%  創辦人霸氣貼文:這是中國制裁我的原因

太報
04

全國首件賄選!花蓮鄉長夫妻涉挪用善款、現金買票 檢調偵辦中

三立新聞網
05

高雄模型店惡火!千萬稀有超跑「燒剩骨架」5毛孩受困…主人哭癱

三立新聞網
06

淡水藥師2年聘10位助理!新北公會喊不正常

NOWNEWS今日新聞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