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購見賣家發「1通知」恐嚇!他氣炸不取貨 一票爆反感:超級煩
現今網路購物方便,但如果忘記取貨被退件,可能會引發消費糾紛,不過日前有網友抱怨 ,明明取貨期限還沒到,卻遭賣家以「刑法」威脅,聲稱不取貨將面臨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00元以下罰金,讓他看了超級火大,甚至因此不想取貨了。貼文曝光吸引超過3萬人爆共鳴,不過據台北市政府法務局消保網說明,網購消費者享有7日猶豫期,可在到貨前或取貨後7日內解約退貨,僅單次未取貨並不構成犯罪。
一名網友在Threads分享,網購後取貨期限未到,賣家卻主動傳訊息,強調「到貨不取的法律責任依照刑法第355條」,並提及可能遭判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處新台幣500元以下罰金,法務將在貨品退回7日內提告並申請失信人員登記。原PO表示看到訊息十分傻眼,雖然隔天就打算取貨,但因賣家語氣帶威脅反而不想取貨,直言「法律最好有條規定」。
對此,不少人紛紛留言「支持你取貨後秒退貨,安心退是拿來這樣用的」、「我一看到被威脅也十分暴怒」、「這種真的超煩,有的還會逼你三天內取」、「颱風天還催人取貨」、「提醒就算了還拿出法律條文來威脅真的很討厭」、「我遇過從包裹一到天天提醒的…沒有回還會傳2次,然後問你為什麼不取貨,是不是遇到什麼事」、「取貨一般都是七天內,你問他是不是活不到七天」、「我上次第二天還第三天還沒去取,賣家還直接打電話過來給我叫我去取貨」。
另一方面,有賣家回應「等你當賣家就懂了,前兩天就提醒了…我直接被封鎖」,也有賣家坦言「我是網路賣家,也不喜歡客戶惡意不取,可是這種恐嚇手法,真的超級不妥,客人通常都是忘記,然後會再補運費寄出,下次還是會來回購,提醒不是不行,但是可以善意一點吧」。
針對法律爭議,網紅巴毛律師曾解釋,「如果網購忘記取貨,賣家說要提告該怎麼辦?」她指出,雖然刑法有間接毀損罪,但若僅是單純忘記、住院、出國或偶爾不取貨,並不構成犯罪。巴毛律師強調,須有多次惡意下單且不取貨才可能觸法,例如多次點同家店商品卻故意不領,這類行為約2至3次就可能構成犯罪。
此外,台北市政府法務局消保網也說明,網購消費者享有7日猶豫期,可在到貨前或取貨後7日內解約退貨,不會構成犯罪。唯客製化、生鮮等特殊商品不適用7日無條件退貨。消保網提醒,若買家明知無購買意願仍惡意下單、棄單,除可能構成間接毀損罪,若造成廠商損失,亦需承擔民事損害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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