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定宇、林俊憲案扣偽造數未達門檻 中選會:非停止罷免案法定要件
〔記者李文馨/台北報導〕台南地檢署今(8日)上午偵結民進黨立委林俊憲、王定宇罷免案提議人名冊涉偽造不法案,其中王定宇有1679張、林俊憲1934張偽造,兩案扣除偽造數皆無法達到第一階段罷免提議門檻。至於罷免案是否可以停止,中選會說,罷免案停止有法定要件,若非屬「公職選罷法」第87條規定情事選務機關無法回應。
本報報導,檢方經清查發現,王定宇罷免案可得確認偽造的提議人名冊共有1679張,其中提議人已死亡者有70張;林俊憲罷免案可得確認偽造提議人名冊共有1934張,其中提議人已死亡者有60張。
根據地方選委會查對資料,王定宇案在第一階段罷免提議加補件共送出4335份,以合規數3004份通過門檻;林俊憲案則送出4039份,以合規數為2974份通過門檻。與檢方清查偽造數量對照,兩案有逾半數皆為偽造,恐無法達到第一階段罷免提議門檻。
至於中選會可否作出停止罷免案等相關處置,中選會副主委陳朝建受訪表示,罷免案停止有其法定要件,例如「公職選罷法」第87條等相關規定,若非屬此類情事,涉及司法偵辦程序者,不是選務機關得以評論或回應的範疇,尊重司法機關的偵辦。
依據「公職選罷法」第87條規定,被罷免人於投票日前死亡、去職或辭職者,選舉委員會應即公告停止該項罷免。
陳朝建也說,選務機關將函請司法機關於其符合偵查不公開之範圍內,提供相關涉及選務資訊予選務機關,若中選會取得司法機關提供之函文資料後,也將提委員會討論應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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