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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涉貪335萬還怪蔡英文「這件事」 綠營3連霸議員遭重判

中廣新聞網

更新於 2022年01月13日11:17 • 發布於 2022年01月13日11:17
涉貪335萬還怪蔡英文「這件事」 綠營3連霸議員遭重判
涉貪335萬還怪蔡英文「這件事」 綠營3連霸議員遭重判

3連霸的民進黨新北市議員王淑慧自2011年起,涉嫌以姪女、外甥女當人頭詐領助理費,9年間不法所得達335萬元。她出庭時辯稱,姪女等人是她的「網軍」,抱怨檢察官嚇死這些「快樂的孩子」,還批蔡英文的司法改革失敗,被新北地院依《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偽造文書等罪重判9年。

判決書指出,王淑慧第1屆議員任期內,以姪女和林姓男子為人頭助理,詐領助理費52萬元,另聘用林姓女子當助理,林女擔心當助理會影響她原本可領的勞工保險金,因此王淑慧偽造文書向議會呈報林女友人為助理,後面2屆任期也以同樣方式詐領助理費及春節慰勞金,3屆任期加起來,一共詐領助理費335萬元。

王淑慧在新北地院審理時強調,姪女等人是她的「網軍」,負責蒐集輿情、網路評論,但她提不出這些「網軍」的具體工作成果。法官認為王淑慧在檢調偵辦時曾找姪女、外甥女串證,要她們向檢調謊稱確實有在議會上班,而王淑慧被檢方羈押後一度坦承犯行,但到了法院開庭時又翻供不認罪。

王淑慧答辯稱「我從黨外時代努力到現在,一直秉持勤政、清廉,我拒絕很多財閥,我需要這樣嗎?所以你們隨便接到一個檢舉信,然後就誣衊,一些完完全全快樂的孩子(指姪女等人)就被檢察官嚇死了,我不知道他們未來的人生怎樣,因為我覺得這種制度要改,蔡英文的司法改革失敗,這是我的想法。」

法官痛批,王淑慧將過錯怪罪於檢調或司法改革,完全不知悔悟,愧對擔任民意代表的身分,欠缺自覺反省能力,莫此為甚,審酌後依《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偽造文書等罪判9年徒刑。4名人頭助理被依貪污共犯各判刑2年、緩刑5年,應向公庫支付10萬元及接受法治教育4場,緩刑期間保護管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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