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續追蹤!如果在停車場內發生車禍,可以報警,卻無法依照道路交通事故來處理,由警方釐清肇事責任,因為停車場不屬於道路範圍,如果車子撞壞了,只能提告透過民事求償,若是撞傷人,則是由員警依照傷害罪嫌受理,而非一般的道路車禍案件。
記者葉怡君:「如果你的車子像這樣,停在馬路上發生碰撞的話,是可以立刻打電話叫警方來處理,但如果你的車子,是停在像這樣私人土地的停車場內,發生碰撞,叫警察恐怕也沒辦法。」
碰上車禍,民眾第一個反應就是趕快打電話叫警察,但如果像是這些,有駕駛在賣場的停車場內倒車衝撞,還有這一件也很誇張,發生在菜市場的停車場,連環撞後人車損傷多,這些通通無法依照一般的道路交通案件來處理,因為不是道路範圍。
高架橋下倒車。
停車時小心再小心,就怕A到別人,車子毀損責任較難釐清,駕駛放慢速度喬位置,不過像是這裡,台北市新生高架橋正下方。
新生高架橋下方設置迴轉道,來往車輛多,過去停車場車禍,爭議多,經市府會勘後,將新生高架橋下方的停車場,列為道路範圍。常見的停車場車禍,分成這兩種,車損以及有人受傷的情況,如果單純撞壞車,報警後留下雙方資料,但僅能透過民事求償,若有人被撞,則可能涉及刑事的傷害罪嫌,警方可介入調查,但車輛的部分還是只能循民事求償管道。
台北市交大事故組長林洸賢:「私有土地私人停車場,並不屬於道路的範圍,那並沒有交通法規的適用,不過警方還是會協助當事人,做雙方資料的一個登記,那如果是說雙方當事人,事後要談和解理賠或是保險的出險,還是可以依照跟警方的報案紀錄,來做一個申請。」
像是學校、醫院、大賣場以及百貨公司等都有設置停車場,但因為非屬於道路範圍,無法適用交通法規,雖然不是道路交通事故,也能夠報警開立報案證明,可別存著僥倖心態,撞了就跑,可能得面臨更重刑責。
留言 4
@麥叉@
對交通警察業務來說
--它不適用交通事故來處理
但對刑事來說
--它可就適用毀損罪來處理囉
這類報導..
每次都唬弄人
只是一面地被交警牽著鼻子走
(交警--能少事就少事)
(民事--是跑不掉的)
2020年08月12日23:42
原
都一樣侵權行為 民事求償沒分別 有沒有道路現場圖區分而已
2020年08月12日17:50
Polo
記者小姐先生們
我比較想看草包跟王小姐的近況
還有後來600萬怎麼處理呢
然後草包夫人還有森七七嗎
希望可以看到後續報導
2020年08月12日12:50
楊樹國
捍衛中華民國!捍衛釣魚台!
綠共民進黨不倒!台灣不會好!
綠共民進黨,真以為能矇蔽中華民國2300萬人民一輩子嗎!
綠共民進黨是披著自由民主的惡狼,打著民主的口號招搖撞騙,操弄意識形態、抹黑、帶風向、玩雙標以掩飾轉移焦點混淆視聽,民主之恥!
綠共蔡英文,對外喪權辱國,對內把持操弄使五院制度不彰,天怒人怨!最該廢掉的就是綠共蔡英文,應修法讓人民可以有直接罷免總統的權利!
中華民國自始至終都是主權獨立的國家,我們有自己的國家制度,自己的軍隊及自己的生活方式,而國旗青天、白日、滿地紅,更代表著自由、和平(青天)、法治、平等(白日)、民主、博愛(滿地紅)!
中華民國是要走向真正民主、自由、法治、選賢與能的國家,監督政府,打倒貪贓枉法、獨裁專制,是全民的責任!中華人民崇尚民主、自由、法治、和平、平等、博愛,有心人士意圖以扭曲的民主、自由、言論自由,製造中華人民意識型態的分裂、對立、紛爭,成為傀儡般的受操控、擺佈、犧牲!
中華民國人民,團結一心,外抗意圖侵略、利用、擺佈、犧牲中華民國的強國,內制意圖分裂、惑亂中華民國民心及軍心的台獨份子,中華民國人民共同起身對抗!
中華民國加油!
2020年08月12日1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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