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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兩岸曾秘密協商ECFA?邱垂正:注意有無違反《國家機密保護法》

新頭殼

更新於 2020年07月30日10:55 • 發布於 2020年07月30日10:55 • 新頭殼newtalk |謝莉慧 台北市報導
陸委會副主委兼發言人邱垂正。   圖:謝莉慧/攝

新頭殼newtalk

前陸委會主委賴幸媛日前接受《新新聞》專訪時,驚爆她曾與時任國台辦主任王毅有「祕密管道」,更揭露當時兩岸談判ECFA的秘辛,而賴幸媛前辦公室主任施威全今(30)天更出版新書「協商總在晚餐後:賴幸媛與王毅的祕密管道」,書中也再次證實兩岸曾有秘密協商關係。陸委會副主委兼發言人邱垂正今(30)天則對此強調,「兩岸協商沒有所謂秘密管道或黑箱作業,應該依法處理,並接受國會監督」,同時,提醒當事人要注意有無違反《國家機密保護法》。

賴幸媛接受媒體訪問時指出,她在第四次江陳會後,與時任國台辦副主任鄭立中表示,「陸委會和國台辦需要建立高層直接管道」,避免「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談判時的誤判。該管道在兩周後建立,賴幸媛稱它為「德立管道」,並透露ECFA談判時,曾歷經三大轉折。而時任賴幸媛辦公室主任的作家施威全今天恰巧出版《協商總在晚餐後:賴幸媛與王毅的祕密管道》一書,也提到相關事宜。

邱垂正下午在陸委會例行記者會針對媒體詢問此事時表示,對於「相關當事人(賴幸媛)的說法,目前的陸委會無從說明,但我們要提醒,依照公務人員服務法第四條第一項,公務員有絕對保守政府機關機密之義務,對於機密事件,無論是否為主管事務均不得洩露,退職後異同。」他強調,公務員若違反公務機密保密的相關義務,依照情節嚴重,可能涉及《國家機密保護法》及《刑法》等相關規定之適用。

邱垂正指出,現在的陸委會對於行政部門洽簽兩岸協議的過程,都需要依法處理,並接受國會監督,「我們特別強調,不應該有所謂的秘密溝通管道,或者是黑箱作業。」至於媒體提問,政府是否會「主動」調查此事,邱垂正僅說,「我們去提醒當事人注意相關法規的規定」,調查與否視有關機構判定,不過,「台灣是出版自由的國家,但你要負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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