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劉姓男子因不想當兵,竟花了3萬元託人替他偽造患有愛滋病的相關證明,導致衛生所、區公所人員誤認,最終判定他為「免役體位」,後來劉又接到台中市府抽血檢查通知,一驗才驚覺是陰性,根本沒罹患愛滋病,劉犯後坦承經認罪協商程序,法院依妨害兵役判他4月,可上訴。
檢警調查,劉男明知自己沒有愛滋病,卻為了逃避兵役,2018年11月以3萬元代價,找人到新北市泰山區衛生所以不詳方式幫他辦理患有愛滋病全國醫療服務卡申請書,造成衛生所人員誤將劉男患有愛滋病不實資訊登載入內,同年12月發予證明。
劉男2019年1月2日再向台中市龍井區公所辦理役男變更體位複檢申請,還拿錯誤證明事項的全國醫療服務證明卡,依區公所通知到醫院做複檢,結果導致不知情醫療人員將其從「常備役體位」,逕行判定為「免役體位」。
直到台中市民證據去年再通知劉男就醫抽血檢查,結果卻呈現人類免疫缺乏病毒感染陰性反應,這才驚覺他先前證明有造假。
劉男均自白坦承,並有其兵籍表、全國醫療服務卡申請書等資料證明。全案經檢察官和劉在審判外達成協商,劉同時犯偽造文書、妨害兵役條例,因2罪想像競合。
法院從重依妨害兵役治罪條例第3條第4款役齡男子以不法方式變更體位避免徵兵處理罪,判劉4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另劉先前委託人幫他辦理不實患有愛滋病的全國醫療服務卡申請書部分,是否涉及不法另案偵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