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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五年來再度執行死刑! 32歲黃麟凱殺2命伏法

EBC 東森新聞

更新於 01月17日01:14 • 發布於 01月17日01:14

2013年,軍人黃麟凱狠殺前女友母女,2017年判死確定,16日晚間法務部執行槍決!原先預計9點在台北看守所執行,直到晚間10點2分,黃麟凱伏法,32歲的他是37名死囚中最年輕,這也是總統賴清德上任後第一位槍決的死囚。面對廢死聯盟與司改會譴責,力求「槍下留人」,晚間10點45分,法務部召開記者會,立場堅定,強調依法行政兼顧人權與社會正義!

16日晚間10點2分,台北看守所這一聲槍聲,是相隔5年來再度執行死刑。被槍決的對象,是37名死囚中最年輕的黃麟凱,今年32歲,身揹兩條人命。法務部原先證實,預計晚間9點執行槍決,延遲大概1個多小時,對外證實已經槍決。透過看守所制高點來看,法警依照流程燒紙錢,而黃麟凱的遺體,約在晚間10點48分送離台北看守所,送往板橋殯儀館。

回顧黃麟凱所犯下的重大殺人案,他與前女友原本是高中班對,後來感情生變分手。2013年,黃麟凱買童軍繩闖入家中,先勒斃前女友的媽媽,後等前女友回家,再性侵殺害。一審、二審到最高院都被判死刑,直到2017年判死刑確定。2024年9月,死刑釋憲出爐,大法官解釋死刑合憲,但「限縮適用範圍」,執行死刑得有重重關卡。37名死囚可聲請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這讓受害家屬非常心碎。

王爸爸四處奔走盼了12年,等到黃麟凱伏法。而黃麟凱委任律師林俊宏也很驚訝表示,原先正在準備非常上訴程序中。廢死聯盟指出,非常上訴狀在這一晚趕遞法務部,就在黃麟凱伏法前,聯手與司改會火速發出聲明譴責,質疑「恣意殺人,為政治利益殺人」,請求「槍下留人」。

法務部常務次長黃謀信:「合議庭法官一致決,也查無其他關於本案有違背法令之情事,並排除黃姓受刑人屬於心神喪失、精神障礙或心智缺陷之人。」

法務部發出5點聲明,強調依法行政,譴責黃麟凱犯最嚴重之罪,無不得槍決事由,並指出執行死刑是維持刑罰最後嚴厲手段,維護社會安定,兼顧受害人與家屬人權維護,以及社會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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