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總統辦公室主任高調著軍服 媒體人揪「違法了」:1年以下有期徒刑
為期10天9夜的漢光41號演習在18日結束,而賴清德總統辦公室主任陳羿伶事後於個人臉書上傳自己穿著軍服的照片,更提到「打掉重練」、「加緊腳步推動改革」等,引發政外界熱議。對此,媒體人樊啓明則在臉書發文提2法條,文人幕僚卻高調穿軍服,已經違法了。
根據上報報導指出,陳羿伶在漢光演習結束後,在個人臉書PO文表示,本次演習是「打掉重練,一步步推進。一年來,加緊腳步推動改革。」更大力稱讚賴清德,「雖然困難重重,在每一次的內部會議,都能感受總統守護國家的強大決心。」賴清德常把「準備,不是挑釁。透過實力,才能達到安全與和平」,掛在嘴邊。她強調,10天9夜的漢光41號「無劇本演習」,與史上最長14天教召結束後,相信有參與的人都可深刻感受到不同,並喊話:「勿恃敵之不來,恃吾有意待之。繼續前進!」
而陳羿伶的發文還附上一張自己穿著全身綠色迷彩軍服的照片,模樣儼然像是一名國防將領,文末則標註主題標籤「紀念第一次著軍服」「漢光的臂章很美」等。該文章一出立刻引發熱議,綠營內部更是湧現反彈雜音,因為在以往,總統幕僚大多是退居二線,在總統身後默默運籌帷幄,很少會有人如此高調。
(推薦閱讀)台灣關稅談判讓步最多?旅美教授示警產業衝擊:這項數據世界第一
對此,樊啓明表示,賴總統辦公室主任當屬文人幕僚,卻是高調穿上軍服PO臉書?而根據陸海空軍刑法第 74 條規定:公然冒用軍人服飾、徽章或官銜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犯前項之罪而行使其職權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另外刑法 159 條規定:「冒充公務員服飾、徽章或官銜罪」。公然冒用公務員服飾、徽章或官銜者,處新臺幣15,000元以下罰金。
留言 2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