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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

稱能「助肌肉修補」 知名乳清蛋白誇大效果遭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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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於 2025年06月09日10:34 • 發布於 2025年06月09日10:03 • 上報快訊/鍾知諭
知名乳清蛋白「ON乳清蛋白飲品」被食藥署發現外包裝標示誇大,違反《食安法》規定。示意圖。(取自Pexels)

食藥署今天(9日)公布「最新市售蛋白營養補充產品查核抽驗」結果,發現2件產品標示不符《食安法》規定,包含在美式賣場與網購等平台熱銷的「ON乳清蛋白飲品」,由於誇大宣稱「能修補肌肉」,加上營養素標示不清,開罰4萬元;另一個則為「大豆胜肽高纖全營養沖泡粉」,因未清楚標示過敏原,遭衛生局罰鍰3萬元。

食藥署指出,這次共查驗17件產品,雖然所有產品都通過抽驗,包括抽樣檢驗總黃麴毒素、金黃色葡萄球菌、沙門氏菌及粗蛋白含量,結果產品抽驗皆合格。不過,其中2件產品卻因標示誇大,不符合《食安法》規定。

食藥署北區管理中心主任鄭維智說明,不合格業者為新加坡商利維喜開發股份有限公司「LAC南西新光店」,產品名為「ON乳清蛋白飲品-雙倍巧克力風味」,由於該產品誇大不實,讓民眾誤以為食用可以修補肌肉,有誇張或易生誤解情形。且外包裝標示「5.5G BCAAs」,卻未依包裝食品營養標示應遵行事項,標示其營養素BCAAs的含量。台北市衛生局依《食安法》裁處4萬元罰鍰,並限期5月30日前全數下架回收。

另一款炫煬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產的「大豆胜肽高纖全營養沖泡粉」,食藥署表示,該產品未標示過敏原「芝麻及其製品」、未標示「冬蟲夏草菌絲體醒語」,營養標示格式已不符規定,新北市政府衛生局已依《食安法》開罰3萬元罰鍰。

食藥署提醒,若市售蛋白營養補充產品未遵守《食安法》第22條規定,以中文及通用符號標示清楚,依規定可處3萬至300萬元罰鍰;若標示不實、誇張或易生誤解的情形,則可處4萬至400萬元罰鍰。(責任編輯:王晨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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