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臺高中報錯考科害23生!律師曝「可請求國賠」:青春怎麼計價
苗栗縣建臺高中因大學分科測驗集體報錯學生考科,導致23名學生受影響。律師王至德在臉書表示,根據大法官釋字第382號,私立學校在教育範圍內屬於行政機關,學生可因學校人員過失請求國家賠償。大考中心考量公平性,無法提供補救措施,學生因此面臨重考或放棄志願科系的困境。事件引發網友熱烈討論,質疑責任歸屬與賠償問題。
由於建臺高中在大學分科測驗填報時發生重大疏失,23名學生收到應試通知簡訊後才發現考科錯誤。律師王至德指出,這是承辦老師的過失,直接損害學生權益,學生可依侵權行為規定請求損害賠償。老師為學校受雇人員,學校也須負相關責任!
根據王至德說明,大法官釋字第382號認定私立學校在實施教育時具行政機關地位,學生若因學校人員過失受損,有權請求國家賠償。他並提出疑問:「一年的青春要怎麼計價?這就留給法官去傷腦筋了。」
多名網友對此事表示不滿,留言「這恐怕不只一年的青春,而是一輩子的功名成就和未來可能性」、「離譜,無法原諒及彌補的錯誤」、「可憐的孩子們要承受大人的失誤」、「這樣的錯誤真的太奇葩了,這麼重要的事情怎麼能這麼隨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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