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縣焚化廠空汙監測放寬標準 遭批欺騙
臺東縣政府在2017年起,準備修復重啟閒置10多年的焚化廠時,為說服民眾,在環評時,曾提出遠高於法規標準的承諾,並在空汙監測網站上,以環評承諾標準呈現空汙現況,然而最近網站,卻悄悄改以法規標準呈現,有民意代表就痛批,是違背環評承諾、欺騙民眾。
4月中,臺東縣焚化廠空汙監測系統故障,停爐1週、維修後重新啟用,有民眾卻發現焚化廠的即時監測網站,原本依照環評承諾加嚴標準,呈現是否超標,如今卻改以法規標準,從近期監測數據也發現,氮氧化物及一氧化碳,雖然大部分符合法規標準,卻經常超過環評承諾標準,有民意代表就痛批,焚化廠正式營運才1年,就放棄環評承諾,要如何取信於民。
臺東市民代表 王泰捷:「那我們的(環評)標準,就直接放棄掉的話,那你當時幹嘛設這個標準?你做的承諾然後現在是做不到,那(重啟)只有1年的期間,我們焚化爐的契約有多久的時間,那未來可能只會更嚴重不會變得更好。
臺東縣環保局認為焚化廠重啟環評時,雖然訂定了較嚴格的環評承諾標準,並以此呈現於網站上,但由於兩套標準裁罰依據,分別是空汙法及環評法,為了避免民眾誤解,才將網站資料僅以法規標準為依據
臺東縣環保局綜計科代理科長 馮志銘:「並不是說哭臉(超標)或笑臉(優於標準),可以去代表它最終的(裁罰)處置,處置這部分還是回歸主管機關,所以我們不希望,在網頁這部分造成民眾的誤解。」
臺東縣環保局也表示,焚化廠委辦廠商自2024年起,已因違背空汙法裁罰10多次,雖然未曾因違反環評承諾標準遭裁罰,皆會要求廠商限期改善,但民代則批評環評承諾,根本是形同虛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