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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若真外遇曹興誠私密照可散播? 林志潔傻眼:一樣是犯罪!

自由電子報

更新於 2025年02月19日10:45 • 發布於 2025年02月19日10:33
陽明交大法律教授林志潔。(資料照)

劉晉仁/核稿編輯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親藍名嘴謝寒冰17日爆料罷免藍委徐巧芯領銜人、前聯電董事長曹興誠在中國婚外情,還公開多張私密照,曹興誠18日憤而提告求償1億元。不過有人宣稱,撇開外流照片是否造假,只要真的有外遇這件事,即便沒有當事人同意,也可散播他人私密影像,讓陽明交大法律教授林志潔聽了傻眼,直呼「這是錯的!」

林志潔今傍晚在臉書發文透露,今天上節目錄影時,聽到有來賓告知律師稱,只要外遇是真的,就算沒有得到當事人同意,把別人私密影像散佈轉貼播送也不會有問題,「(我聽完之後)太震驚了,這是錯的,這是錯的,這是錯的啊!首先,如果親密的照片或影像是科技合成、是偽造的,那麼合成偽造的行為人,還有去散布這些偽造影像照片的行為人,都是犯罪人,5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是意圖營利去做這些事,刑度還會加重。」

她接著說:「然後,即使親密照是真的,沒有偽造,但沒有得到當事人同意就去散布別人的私密照,也是犯罪,刑度5年以下。絕對沒有什麼,只要親密關係是真的,散布別人私密照沒有問題這種事,分手恐怖情人亂報復就是很典型的案例,也就是我們要立法處罰數位性暴力的原因啊!」

最後林志潔表示,「曹董事長的照片是AI或電腦合成,則合成者、散布者,皆是犯罪;如果這些照片是真實的私密照,未得當事人同意去散布,一樣是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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