罷免連署填寫方式疑義多 中選會:姓名欄須正楷、簽名欄可草簽蓋章
〔記者李文馨/台北報導〕大罷免熱度增溫,第二階段罷免連署陸續展開,外界對連署書填寫方式有諸多疑問。中選會今(18日)表示,左側姓名欄以正楷書寫或正確打字為原則,並與戶籍登記姓名一致;戶籍地若以簡體字、異體字或數字取代國字填寫或打字,仍符合規定;右側簽名欄不能打字,但可草簽或蓋章。
藍營「芭樂綠」網站連署書若未依「規定格式」提出不受理
藍營近日推出「芭樂綠(諧音:罷了綠)」網站,設有16個民進黨立委第二階段罷免連署書。中選會表示,若自行製作二階連署格式,除了構成偽造公文書之刑事罪責外,也可能構成妨害選舉罷免等相關刑事罪責,且若未依「規定格式」提出,選舉委員不予受理。
中選會今透過新聞稿說明,罷免案一階提議格式,如擬任罷免案之提議領銜人者,全時段皆可於中選會網站下載,但罷免案二階連署格式依法則只能由選務機關發給,且各該罷免案提議領銜人並無權可逾越法律規定,於其通過罷免案一階提議門檻人數前,即提前製作非屬選務機關依法發給之二階連署格式。
中選會表示,依法領取中選會所發給之罷免案二階連署格式者,也請勿變更格式或添增文字,例如將二階連署格式相關標題或欄位自行變更或添加「意向書」等文字而送件者,選務機關依法則不予受理。
對於連署書填寫問題,中選會表示,有關提議人或連署人名冊的姓名填寫或繕打部分,左側姓名欄位允以正楷書寫或正確繕打為原則,允與戶籍登記姓名一致,以利各市縣戶政事務所依法依規查對各該罷免案之提議人或連署人名冊。
中選會也說,名冊上的戶籍地址部分,若以簡體字、異體字或阿拉伯數字取代國字填寫或繕打者,仍符合規定,故有網傳所稱均不得使用任何簡體字、異體字或阿拉伯數字填寫戶籍地址,或右側最後簽名之姓名欄位不得草簽或蓋章等,均為「以訛傳訛」之不實訊息。
中選會強調,選務機關請有心人士切勿因各市縣政府戶政事務所依法查對,其查對結果也依法併入各地選委會的公正查對結果報請中選會審定,就胡亂造謠或指稱選務機關不公;建議造謠者或該等有心人士「切勿因自己投壞球,就怪裁判未判定是好球」、「切勿看到有人投壞球,還怪裁判未判好球」。實際上,各市縣政府戶政事務所、各地選委會與中選會等選務機關,不分專任、兼職人員都是公正執法的,且法令標準也一致,並無差別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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