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枉法裁判「沒有證人」 司法關說案進入靜態證據戰
最高法院前法官蕭仰歸為被控肇逃的兒子蕭賢綸關說前台灣高等法院法官高明哲,二審逆轉判無罪,高被訴枉法裁判。台北地院今天開庭,律師團對肇逃案毋庸再審、聲請再審、撤回再審曲折過程有疑,聲請函調法務部公文,法官已准。
事實上,高明哲的辯護人陳憲裕、黃冠瑋認為,類似蕭賢綸涉嫌肇逃卻獲不起訴的案例所在多有,也聲請向台北地檢署函調法律見解,法官認為沒有必要,已駁回。
陳憲裕遞狀並口頭說明高明哲未犯罪的理由。他說,關說不等於枉法裁判,如果合議庭本來就要判無罪,接受關說也不該當罪名;依蕭賢綸案案情觀察,目擊者證稱沒有聽到碰撞聲,蕭賢綸案發後車速正常,要論蕭賢綸有罪,要有積極證據,「蕭本來就有無罪的空間」。
高明哲的律師團說,台北地檢署2010年曾分「他」案調查關說案後簽結,其中,車禍沒有達到合理懷疑肇逃的結論清楚,高院無罪判決也寫得很清楚 。
高明哲仍否認犯罪,表示案子十幾年過去了,已事過境遷,許多細節已記不清,關說疑案的關係人即當年合議庭成員受命法官高玉舜、陪席法官林洲富等,「沒有必要再聲請傳喚了」。
公訴檢察官一度有意聲請傳喚高玉舜,隨即捨棄,向法官表示「暫時不必了」,關說案自此進入「靜態證據戰」,暫時不會有證人出庭接受檢辯詰問。
法官整理出案情5大爭點,包括「開庭前,高明哲有無向高玉舜表示審理蕭賢綸感覺很為難」、「高明哲有無向高玉舜表示蕭賢綸是蕭仰歸的兒子,想考司法官,要給年輕人機會」、「高玉舜遞上訴駁回意見時是否評議已有結論」、「高玉舜寫駁回判決附於評議簿時,合議庭是否有共識」,以及「高明哲對高玉舜說與蕭家有情誼是宣判前或後」,庭末,訂9月連續開三庭,全案可望辯結。
蕭賢綸在2008年10月開車撞傷機車騎士,導致機車的右後視鏡被撞壞,檢方指控蕭賢綸未停車即離去,依肇事逃逸罪起訴;基隆地院審理,判蕭賢綸有期徒刑6月,緩刑2年。
檢方指控,蕭賢綸爭無罪之身,就緩刑判決提上訴,二審台灣高等法院受命法官高玉舜認為一審判決無違誤,不過,審判長高明哲卻因與蕭仰歸知交,接受關說、枉法裁判,主張蕭賢綸無罪,合議庭後來判蕭賢綸無罪,因檢方未上訴無罪確定,案子確定又生波,短暫出現再審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