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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取勞保年金期間過世,遺眷還有2筆錢可以領!一次看懂勞保「死亡給付」怎麼申請、怎麼領?

幸福熟齡 X 今周刊

更新於 2022年04月14日01:41 • 發布於 2022年04月14日01:41

作者 : 樂透人生─吳家揚

圖片 : 達志(示意圖非當事人)

辛苦工作一輩子的勞工,可以平平安安領到退休,用勞保老年給付享清福,這是再好不過了,而當生命告終,符合資格的勞工家屬仍可領取遺屬年金,這些該有的給付常被忽略,特別呼籲辦理喪禮之後,千萬不要忘記申請。

勞保、勞退大不同,請領前先搞懂

勞工們的退休金來自「勞保」和「勞退」,它們常常被混為一談。詳細來說,兩者的法源不同,規定也不同。

一、勞保老年給付:是依據「勞工保險條例」而來,財源主要來自於政府。

二、勞工退休金(勞退):是依據「勞動基準法(舊制)」及「勞工退休金條例(新制)」而來,財源主要來自於僱主和勞工自己所繳納的金錢。

「勞保」和「勞退」是分別獨立,勞保有破產問題,所以需要改革。而勞退新制從頭到尾都是僱主和自己的錢,按時提撥進個人專戶;且無論轉換到哪間公司,都是跟著自己走,沒有任何問題。

至於勞退舊制,則有較多限制,若未符合退休條件,可能看得到、吃不到,但舊制「福利」比新制好,如果勞工「有本事」拿到,就應該選舊制。

勞保老年給付新舊制差異和請求權期限

勞保老年給付因為政策的改變,區分為「新制」和「舊制」,依據條件而有3種不同的情境:老年一次金給付、老年年金給付和一次請領老年給付。

請求權(勞保第58條):勞保老年給付,沒有期限。

民國98年1月1日前有投保年資者,可以選擇新制或舊制。而98年1月1日後才投保者,只能選擇新制。

勞保老年給付請領時才決定採用新制或舊制,不需要現在決定。98年1月1日前有保險年資者,除依規定請領老年給付外,亦得選擇一次請領老年給付,經保險人核付後,不得變更(勞保第58條)。

勞保老年年金給付資格

目前多數人都以申請「老年年金給付」為多,資格(勞保第58條)為年滿60歲,保險年資合計滿15年,辦理離職退保者。

(資料來源:勞保局》業務專區》勞工保險》給付業務》老年給付》請領資格https://www.bli.gov.tw/0004856.html)

勞保老年年金給付計算基礎

老年年金給付計算基礎為「加保期間最高60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勞保第58-1條)

公式A=平均月投保薪資*年資*0.775%+3000。

公式B=平均月投保薪資*年資*1.55%。

以公式A或B計算,擇優領取。原則上薪資越高和年資越多者,選B較有利。

符合請領老年年金給付條件而延後請領者,於請領時應發給展延老年年金給付。每延後1年,依規定計算之給付金額增給4%,最多增給20%。保險年資滿15年,符合一定條件,得提前5年請領老年年金給付,每提前1年,依規定計算之給付金額減給4%,最多減給20%。(勞保第58-2條)

舉例:42年次的高階主管老王,當滿60歲退休時,申請老年年金給付,投保年資35年,假設最近10年的投保薪資都是43900元。

A:當滿60歲退休時,投保年資35年。

A=43900*35*0.775%+3000=14908

B=43900*35*1.55%=23816

老王應擇優選擇23816元的老年年金給付。

2.如果提前5年,滿55歲時,申請老年給付,投保年資變成30年。

A=(43900*30*0.775%+3000)* (1-5*4%)=10565

B=43900*30*1.55%*(1-5*4%)=16331

老王應擇優選擇16331元的老年年金給付。

3.如果延後5年,滿65歲時,申請老年給付,投保年資變成40年。

A=(43900*40*0.775%+3000)* (1+5*4%)=19931

B=43900*40*1.55%*(1+5*4%)=32662

老王應擇優選擇32662元的老年年金給付。

老王應視自己的財務和體況,來評估自己的老年年金給付。

勞保一次請領老年給付

民國98年1月1日以前有投保年資者,計算基礎為「退保之當月起最近3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

公式=【(1~15年年資)*1基數+(16年以後年資)*2基數】*平均月投保薪資,「基本」老年給付最高45基數。如逾60歲繼續工作者,其逾60歲以後之保險年資最多以5年計,但合併60歲以前之老年給付,最高以50個基數計算。(勞保第59條)

勞保死亡給付,兩筆錢照顧身後事

勞工過世時,家屬可申請喪葬津貼和遺屬年金,但要注意請求權期限。

1.喪葬津貼

任一個戶政可申請勞保的眷屬死亡喪葬津貼,委託人需要身分證/委託書和申請人的身分證/印章/金融帳戶存簿。勞保眷屬死亡喪葬津貼申請後,大約5個工作天可入帳。

(吳家揚製圖)

2.遺屬年金

被保險人在保險有效期間死亡時,除由支出殯葬費之人請領喪葬津貼外,遺有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受其扶養之孫子女或受其扶養之兄弟、姊妹者,得請領遺屬年金給付。

1.配偶

2.子女

3.父母、祖父母

4.孫子女

5.兄弟、姊妹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配偶應年滿55歲且婚姻關係存續1年以上,但無謀生能力或有扶養右表規定之子女者,不在此限。

2.配偶應年滿45歲且婚姻關係存續1年以上,且每月工作收入未超過投保薪資分級表第1級。

子女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但養子女須有收養關係6個月以上:

1.未成年。

2.無謀生能力。

3.25歲以下,在學,且每月工作收入未超過投保薪資分級表第1級。

父母、祖父母年滿55歲,且每月工作收入未超過投保薪資分級表第1級者。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未成年。

2.無謀生能力。

3.25歲以下,在學,且每月工作收入未超過投保薪資分級表第1級。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未成年。

2.無謀生能力。

3.年滿55歲,且每月工作收入未超過投保薪資分級表第1級。

(資料來源:勞保第63條,吳家揚整理)

當除戶後,被繼承人的所有資產會全部被凍結,正常程序是要繼承人們6個月內辦理遺產稅申報,拿到完稅證明之後再辦理繼承。除保險之外,還有勞保勞退、郵局帳戶3萬元以內、銀行帳戶20萬元以內,可以不用等遺產稅完稅證明,就可以先行辦理繼承。

當勞保老年年金定期匯入的銀行或郵局帳戶被凍結時,家屬會收到一張來自勞保局的公文通知單,告之帳戶有問題匯款被退回,所以要辦理帳戶變更事宜。當收到公文時,若有疑問可洽勞保局說明解釋,填寫相關文件然後送回勞保局。

若在領取老年年金時期死亡,也符合一次請領資格,所以當領取老年年金給付總金額小於「一次請領老年給付」時,可以申請「勞工保險老年給付差額申請書及給付收據」(差額金)或申請「遺屬年金(老年年金的一半)」,領到遺屬死亡或不符遺屬資格為止。

需要死亡證明和除戶證明;全戶戶籍謄本及各受益人戶籍謄本;填寫「勞工保險老年給付共同委任及切結書」,都需所有繼承人簽名和蓋章;「勞工保險遺屬年金給付申請書及給付收據」,只需申請人簽名和蓋章;匯款人帳戶影本。

(吳家揚製圖)

實例:老王的老年年金32468元/月,一次請領老年給付2250400元,差額金691936元,遺屬年金16234元/月。以現在人這麼長壽,應申請「遺屬年金」會比「差額金」划算。

3.請領期限

領取喪葬津貼及遺屬津貼之請求權,自得請領之日起,因5年間不行使而消滅(101年12月21日修正施行)。遺屬年金受益人未於符合請領條件之當月提出申請,其提出請領之日起前5年得領取之給付,由勞保局依法追溯補給。但已經其他受益人請領之部分就不適用。

現在便民服務真的很方便,如不慎遺漏時,相關政府單位提醒時,只要持相關文件去辦理,即可拿回應有的權益。

最後提醒,如果還有繼續領「6%勞退年金」者死亡,詢問勞保局金額後,只能將「餘款一次領回」,但要注意請求權期限為10年(勞退第28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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