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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

不會立中柱 逢甲女遭房東逼解約「不搬就報警」

TVBS

更新於 2020年10月27日00:04 • 發布於 2020年10月27日00:01 • 陳怡伶
女子為了不想找麻煩,最後只好搬家,(圖/TVBS資料圖)
女子為了不想找麻煩,最後只好搬家,(圖/TVBS資料圖)

立中柱3次不成功就得搬走!台中一名女子5月在逢甲商圈租房,卻因為機車沒立中柱遭到房東強行解約,並要求她2個月內搬走,否則報警強制遷離,苦練立中柱好幾次的她連手傷都復發了,但仍只能咬牙搬離僅住4個月的租屋處。

女子在臉書「爆料公社二社」透露,她5月在逢甲商圈簽了一年的租房合約,由於她手曾經受過傷,再加上停車格位置是反向斜坡,多次立中柱都失敗,就遭到房東以「摩托車不會停中柱影響到別人,警告3次未改善」為由趕走她,甚至表明她不照做的話,就直接報警逼搬遷。

合約清楚標明。(圖/翻攝自爆料公社二社臉書)
合約清楚標明。(圖/翻攝自爆料公社二社臉書)

女子崩潰說,她已經請朋友特地教學立中柱,練習了好幾次,但車格的地方剛好反斜坡,她常常立中柱差點整排倒,練到手腕纖維化舊傷復發,「對我這種力氣小的女生真的很難!」同時她也補上合約,只見其中一條為「若承租人因個人生活習慣或私人問題,造成他人生活上之不便時,經勸導三次(含)以上,仍未見改善者,出租仁得扣除兩個月租金,並請承租人無條件遷出,承租人不得異議」。

女子只住4個月就搬走很無奈。(圖/翻攝自爆料公社二社臉書)
女子只住4個月就搬走很無奈。(圖/翻攝自爆料公社二社臉書)

看到當初與房東簽下的合約內容,原本租屋一年的她,只好默認收拾行李搬離僅住4個月的租屋處,房東甚至還規定交房時「只能在白天」,讓她超無奈。根據《東森新聞》報導,其他租客透露,因為立側柱會擋到隔壁機車的出入,房東確實有特別規定。房仲則表示,因停車格數量多空間窄,立中柱才能節省空間,房東在租客入住前都有白紙黑字說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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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69

  • Jane Yang
    什麼是立中柱??🤨🙄
    2020年10月27日23:16
  • 旭民
    側柱取消看誰不會立中柱
    2020年10月27日23:06
  • 極光
    租約內容是那樣寫沒錯,但新版房屋租約不能那樣寫,有違法之疑
    2020年10月27日22:54
  • いさおたろう
    不會立就不要買那麼大的車不然就不要騎車!有時候在外面看到有些女生不會立中柱常常一台車停兩個位置自己方便造成別人不便常常還要幫他們立中柱移車不會立就不要買大車不然就不要騎幹嘛騎出來造成別人不方便
    2020年10月27日21:59
  • Helen
    不過她承租當下知道這個條款包含必須立中柱嗎?不立就要被沒收押金....如果是不會立中柱的人,知道這點,應該就不會承租了吧?
    2020年10月27日1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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