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摩鐵裡她醉喊「不要」被硬上 男網友判緩刑4年捐5萬

鏡週刊

更新於 2019年11月22日09:30 • 發布於 2019年11月22日09:31 • 鏡週刊

**在網路聊天室認識的A男與B女,相約到台中市「愛之船」汽車旅館飲酒、唱歌一整夜,B女不勝酒力,躺下就睡,而A男酒後慾火賁張,在對方明確拒絕,且手推、腳踢的狀況下,還當成女生只是欲拒還迎,性侵得逞,最後鬧上法庭,法官因雙方達成和解,B女也在庭訊時表達原諒之意,因此判處A男1年8月,緩刑4年,附帶捐款給公庫5萬元。

**

判決書指出,今年6月16日,在網路認識的A男與B女,凌晨約到中市「愛之船」汽車旅館房間內唱歌、喝酒、聊天,直到四點多,B女不勝酒力,躺在床上想睡覺,A男酒後慾火高漲,見B女已爛醉,毫無抵抗能力,一手滑進內褲愛撫,還不過癮,釦子解下把內外褲一併脫下。

B女半醒之間察覺有異,口頭表明「不要」,又以手推、腳踢來抵抗,但酒後無力的反抗,讓A男覺得她只是「欲拒還迎」,更加興奮,也更加用力讓對方就範,最後強行親嘴,並性侵得逞。

被性侵後,B女立刻報警抓人,而A男也坦承犯行,但他堅稱,不知道對方是「真的不要」。案經台中地院審理,法官認為,A男趁B女酒後昏睡不知抗拒,企圖撫摸陰部猥褻,而被害人醒來試圖反抗,以肢體及言詞抗拒,但被告憑藉男性優勢體力,進一步性侵得逞,從猥褻提升為強制性交。

審酌被告坦承犯行,因一時無法克制性衝動而犯案,手段未見暴力,尚屬平和,相較於攜帶凶器、使用暴力的強制性犯罪,罪行較輕微,且犯後雙方達成和解,B女表明不追究被告刑事責任,且同意給予緩刑自新機會,依妨害性自主判處1年8月,緩刑4年,附帶捐款給公庫5萬元,緩刑期間交付保護管束,以學習尊重他人身體自主權。

*★《鏡週刊》關心您:未滿18歲禁止飲酒,飲酒過量害人害己,酒後不開車,安全有保障。 *

「養小弟總要吃飯付零用錢」 郭姓天道盟「千」字輩大哥遭清剿
台中驚傳死亡工安意外 四米高工地墜樓建築工人不治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國內相關文章

01

木箱中的身軀、三顆鈕扣與「刣人埔」傳說──台北植物園遺址出土人骨之謎

報導者
02

5000元買到台大法學博士、警大學歷!6軍人買假畢業證書遭起訴

聯合新聞網
03

影音/心碎!5歲童與8歲哥哥玩水失足 掉進嘉南大圳溺水亡

TVBS
04

奪命瞬間曝光!22歲外籍女大生「228北上獨旅」輪下斷魂 校方發聲了

三立新聞網
05

「想知道爸爸最後經歷了什麼?」8旬失智翁誤闖台61線遭撞亡 家屬淚求關鍵畫面

鏡週刊
06

掌權21年!「金錢豹董座」驚傳病逝 接班人選待定

聯合新聞網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留言 10

留言功能已停止提供服務。試試全新的「引用」功能來留下你的想法。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