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宅品味

小商號不堪虧損提前解除租約 付違約金「別忘這件事」 

好房網

更新於 2022年05月29日09:20 • 發布於 2022年06月05日03:00 • 記者林和謙/台北報導

好房網News記者林和謙/台北報導

某商號負責人詢問,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影響,生意不佳,因不堪虧損,提前和個人房東解除租約結束營業,付給房東的違約金,需要辦理扣繳憑單申報嗎?

對於該商號負責人的疑問,財政部高雄國稅局指出,營利事業向個人承租房屋,因提前解約所給付的違約金,屬於《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10類規定的其他所得,給付時免扣繳稅款,不過應依同法第89條第3項規定,列單申報主管稽徵機關,並填發免扣繳憑單。

高雄國稅局表示,提前解約所給付的違約金與承租房屋所給付租金,二者性質不同,應分別填報其他所得免扣繳憑單及租賃所得扣(免)繳憑單,不可混在一起填報租賃所得扣(免)繳憑單。提醒扣繳單位,如有提前解除租賃契約給付違約金情形,應於次年1月底前列單申報免扣繳憑單,以免遭罰。

另外,營業人若出租房屋後,因承租人提前終止租約,依約收取的違約金,是屬於銷售額範圍,應併入租金收入依規定開立統一發票、報營業稅。台北國稅局舉例指出,甲公司於2020年2月1日出租房屋與乙公司,租賃契約約定租賃期間3年、租金每月20,000元,若任何一方有未依約履行情形發生時,應給付他方3個月租金。而乙公司在2021年6月15日提前終止租約,甲公司除了向乙公司收取當月(6月1日至6月15日)租金10,000元,同時也收取60,000元違約金,甲公司應就收取的金額共70,000元開立統一發票並報繳營業稅。如果營業人出租房屋有依租約收取違約金,未依法開立統一發票並報繳營業稅,將補稅處罰。

此外,也有一種情形不必開立發票及報稅,以承包工程來說,國稅局人員表示,甲公司要興建新店面,並發包給乙、丙兩家承包商施作,結果乙包商因工期延宕,而延誤到丙包商的工期,導致丙包商、發包工程的甲公司都受到損失。在此案例中,丙包商若依據合約向甲公司支付工程延誤違約金,就與銷售行為有關,須開立發票並報營業稅;但若是乙包商向丙包商和解,並支付丙包商賠償款彌補其營業損失,該賠償款與銷售行為無關,無須開立發票。

更多好房網News→

租屋族確診!要求房客搬走?房東、室友該怎處理?

想買房?租屋? 房市議題、專家觀點,全都在好房網Line!現在加好友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宅品味相關文章

01

全美最強「房市戰區」曝光!紐約長島房價暴衝 買家哀嚎:口袋不夠深別進場

商傳媒
02

房產投資大洗牌!Aria Oh 鎖定 10 兆美元代幣化藍海 杜拜 2040 計畫成「數位淘金潮」核心

商傳媒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