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選會:「核三重啟」公投8/23投票 「反廢死」公投提案不符規定礙難辦理
立法院日前通過「反廢死」與「核三重啟」公投案,中選會今天(23日)下午召開委員會討論。中選會決議,「反廢死」公投並非「重大政策之創制或複決」,並不符合公民投票法第15條第2項規定,礙難辦理公民投票。至於「核三重啟」公投案符合規定,定於今年8月23日投票。
中選會表示,該會依據中央選舉委員會組織法、公民投票法等法律規定,對於立法院依公民投票法所提出的公民投票案提案具有審議權限。中選會表示,立法院經立法院院會通過的公民投票,仍應符合公民投票法第15條第2項要件所定,始不適用同法第9條至第13條、第17條第1項第3款及第19條規定。
針對「反廢死」公投不符合公民投票法第15條第2項規定的理由,中選會表示,主要是依憲法法庭2024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科處死刑之判決,應經各級法院合議庭法官之一致決。憲法訴訟法第38條規定,憲法法庭裁判,有拘束各機關及人民之效力;各機關並有實現判決內容義務。基於權力分立及立法權受憲法拘束之原理,立法院亦須受憲法裁判內容之拘束。
針對「核三重啟」公投,中選會表示,本項公投提案屬能源政策,且是針對已於5月17日停止運轉的第三核能發電廠交付公投決定是否繼續運轉,應屬「重大政策之創制或複決」範疇。中選會表示,今發布公民投票公告,編號為第21案全國性公民投票案,並定於8月23日舉行投票,投票時間從上午8時起至下午4時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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