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曉雲/台北報導〕延後開學未必延後放暑假!台大教務處近日寄給所有老師「防疫因應措施」報告,開學日延後2週、自3月2日開始上課,雖維持原則上課18週,但提出因應疫情調整課程之建議方案,老師可採延長課堂時數(如每堂課延半小時)或增加課堂數的方式,在第16週完成上課和評量,期末考可訂於第16週,第17週和第18週則安排為「彈性補充教學時間」。
教務處在信中說明建議方案,4月1日及4月6日溫書假取消,行事曆已報教育部同意備查,並建議老師重新規劃授課大綱,一般課程請老師另外規劃2週課程,以自主學習、探究、實作與專題、或補救教學、考試等學習活動,成果可計入學期成績;數位學習則在線上教學平台設計18週數位教學內容、課程簡報、上課影片、作業、互動討論等學習活動,由老師彈性指定兩週課程之學習時間及學習內容,但學期活動可以在16週內結束。
如果課程必須使用到最後兩週,應清楚標示供修課學生參考,台大、台科大和台師大三校的數位課程,台大都採計;如學系有安排學生暑假正式之產業實習課程,上課時間得為16週;台大教務處表示,未採用上述三項措施者,課綱及上課時間仍須維持18週,並將期末考試時間訂為最後一週。
對於中港澳及其他暫緩入境學生,如無法準時開學,3月20日前覓得彈性修課方式,例如採取遠距或視訊上課或僅接受論文指導、僅修習專題研究或專題討論、僅須準備畢業門檻(例如:投稿期刋論文)便於線上研究須在學身分等情況,這些學生註冊選課以彈性計算學雜費、酌收學分費、最低一學分或學雜費基數。
在啟動安心就學措施部分,台大學生選課可依特殊情形個別放寬選課限制;註冊繳費如需延後註冊,得檢具證明申請,並得委託他人辦理;授課教師得提供同步或非同步之遠距教學課程;考試成績由授課教師決定並周知學生;學生請假和休學申請均須檢具證明以專案方式辦理;學雜費退費依個別情形判定合理之學雜費退費標準;退學標準則視學生受疫情影響之情形而彈性審酌;因疫情延長休學或延長修業年限,其延長之學期不計入。
留言 3
Y.C.
應該的
2020年02月15日12:45
陳真
學費呢
有比較便宜嗎
2020年02月15日15:01
林台月
老師的時間和學生的時間以及學校教室的調配都能搭得上嗎?還是唬嚨唬嚨弄個皆大歡喜。
2020年02月15日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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