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持槍挾持9名人質案 雙煞一審判13年6月、10年4月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桃園市桃園區三民路一間中古車行,2019年6月12日發生歹徒持槍挾持9名人質事件,警政署長陳家欽都到場坐鎮指揮,桃園地院今天一審宣判,分別依非法寄藏手槍、非法持有手槍、恐嚇危安、剝奪他人行動自由、攜帶凶器強盜未遂罪嫌,判處39歲主嫌林佑儒應執行有期徒刑13年6月、併科罰金100萬元,23歲男子林竑甫10年4月、併科罰金80萬元,2人另涉恐嚇案分別被判6月,如易科罰金以每日千元折算。
這起震驚社會的挾持人質案,竟是起因於感情糾紛,主嫌林佑儒與徐姓男子、曾姓、周姓女子有感情糾紛,2019年5月26日先是找來林竑甫等8人,到徐男所在的摩鐵埋伏,見徐男出現即朝車道連開數槍,並持槍要脅櫃台人員「不准報案」,案發後其中5人陸續被警方拘提,林佑儒、林竑甫則逃逸,期間因與中壢區某商行老闆有債務糾紛,2人還趁凌晨到店家前開槍洩憤。
2人為了籌措跑路費,打電話向在桃園區經營中古車行的梁姓友人借10萬遭拒,隨即在6月12日晚上5點50分到車行借錢,發現梁姓友人不在,竟持槍挾持9名員工,還與梁姓友人視訊「展現火力」並連開數槍,逼迫梁姓友人借錢。
警方獲報出動大批警力圍捕,雙方對峙過程,2人還要9名人質在窗邊排排站當「人肉圍牆」,現場不斷傳出槍響,警方多次交涉、談判,動用親情攻勢,2人陸續釋放人質、交槍,挾持案在深夜11點15分落幕,2人高舉雙手、交出長槍就擒。
桃園地院今天一審宣判,分別依槍砲、恐嚇、妨害自由、攜帶凶器強盜罪嫌,判處39歲主嫌林佑儒應執行有期徒刑13年6月、罰金100萬元,23歲男子林竑甫10年4月、罰金80萬元,2人另涉恐嚇案分別被判6月,如易科罰金以每日千元折算。
此外,5名涉及摩鐵槍擊案的吳、魏、張、劉、余姓男子,分別被依槍砲罪判處3年6月到5年不等徒刑,併科10到20萬元不等罰金,還有1人在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