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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品味

只要這麼做 房客也是住宅火險擴大保障受惠者

現代保險雜誌

發布於 2019年11月08日07:18

【本文重點】明(2020)​年住宅火險的保障範圍將擴大,這項新政策不只保障了房東,只要房客加保「承租人火災責任附加條款」,也是這一波新政策的受惠者。

因低薪高房價,年輕人買不起房子,為向政府表達意見,提出實價登錄2.0、修法課徵囤房稅及履行社會住宅政策等三大訴求,居住正義改革聯盟集結民眾,本(11)月5日重回30年前的無殼蝸牛運動現場,展開5天夜宿東區活動,租屋族的居住權益再次引發大眾關注。而金管會10月宣布自明(2020)年一月正式上路的擴大住宅火險保障範圍,新增「租屋仲介費用」、「搬遷費用」等火險額外費用,對在經濟方面相對弱勢的租屋族,也是這一波政策下的受惠者嗎?

一般住宅火險,要被保險人都必須是房屋所有權人,房客無法投保住宅火險。一旦發生火災,房客的損失必須自行承擔。按租賃契約,房客必須盡善良管理人責任,所以若火災是因房客個人故意或疏失造成,就必須負賠償責任。

如今已有部分產險公司的住宅火險,可讓房客在房東已投保住宅火險主約的情形下加保「承租人火災責任附加條款」並自付保費,萬一因火災導致房屋及動產受到損毀,經火場鑑定報告是由於房客疏失,或可歸責於房客,房東依法向房客請求賠償時,就可以啟動理賠,由保險公司代為賠付房東損失。

若房東並未投保住宅火險,那房客可以自己投保住宅火險嗎?新安東京海上產物表示,房客只要投保前與房東確認房間坪數、建築結構等相關資料,並填寫正確住址,可不需經房東同意,自行投保住宅火險並加保「承租人火災責任附加條款」,以便轉嫁因個人疏失必須賠償房東損失的費用。房客若在投保住宅火險中增加「自有動產」項目部分​,萬一遇到火災,個人動產損失也可得到理賠。

租屋族自行投保住宅火險並不難,除了透過業務人員投保外,亦可經由網路投保並以自己的信用卡付款,便可以網路投保身分驗證取代要保書簽名。

至於明年實施的住宅火險新制,新安東京海上產物解釋,因為「調整建築造價」,以及「動產依不動產計算提高限額至80萬元」兩項,因為都屬建築物不動產保障範圍,房客沒有房屋所有權,所以不受影響。除此之外,新制增加的「金融、信用卡及證件重製費用」、「租屋仲介費用」、「搬遷費用」及「生活不便補償金」等火險額外費用,因房客才有居住事實,若房客有加保「承租人火災責任附加條款」,並能提出損失單據等相關證明,就可獲得理賠,也是這項新政策下的受惠者。

延伸閱讀:

【請問顧主委(一)】 住宅火險損率10%,明年保費調漲18%?!

加量不加價 住宅火險將擴大保障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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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1

  • Cheng
    房價那麼高 養房子還比較實在 又能炒房地產 還不快跟上炒房地產!! 蔡政府執政 居住正義完全騙票用 選上後房價一直炒高 這種不叫帶頭炒房地產蔡政府 那甚麼才是帶頭炒房地產菜政府 看看各個蔡政府的官員都擁有多少房產地產 垃圾政府 昏官一群 不敢執行囤房稅 空屋稅 炒房稅 無能蔡政府 蔡女皇:是你們要選我的哦~ 蔡女皇:看看偏鄉的恆春車城小琉球北斗虎尾苗栗等鳥地方人民都變大富翁哦,房地產都破千萬,人民都變有錢人,二十年來台灣經濟最好的哦~!! 看看媒體都被我們控制,年輕的記者都被老闆施壓不能報炒房地事實,呵呵呵 財團官員建商房仲投資客啃青族們有錢,年輕世代及貧民才有錢呀! 如公德院長時講的:台灣勞工各個月薪都有五萬以上哦! 現在很多房地產都已經被中國買走嘍也炒高嘍 反正政府也很開心,所以再不買就無法致富嘍
    2019年11月09日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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