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編輯/Vera Chen
一般來說,墮胎或人工流產有週數限制,最遲必須在懷孕24週內進行,胎兒愈大、墮胎風險愈高,對孕婦身體影響也愈大;除非妳有以下幾種情況,醫生才可能特例處理。
認識墮胎
墮胎是人工流產,用來作為避孕失敗意外妊娠的補救措施,也用於因疾病不宜繼續妊娠、為預防先天性畸形或遺傳性疾病而需終止妊娠者。人工流產適合進行的時間是懷孕24週以內,超過這個時間寶寶就會從胚胎長大成形體,這時便需要用引產的方式。
墮胎方式,依懷孕週數決定
1. 懷孕49天以內:藥物流產
49天以內的早期懷孕,可選擇口服避孕藥RU-486來終止妊娠,藉由藥力讓著床的胚胎脫離子宮內膜,使之自然流產;但須慎防流產不完全的問題發生。
2. 懷孕10週以內:真空吸引術
妊娠10週以內子宮不太大,胎兒和胎盤尚未形成,一般不需要擴張子宮頸,運用真空吸引術很容易將胎塊組織吸出,手術中反應輕,出血少、時間短,手術後休息1、2小時就可以回家,恢復也很快,對身體影響小。
3. 懷孕10~14週:子宮刮清術
因胚胎逐漸長大,胎盤已經形成,子宮也隨著長大,這時做人工流產不適合用簡單的真空吸引術,而是需要採用子宮刮清術,以刮除方式取出子宮內胎兒及內膜組織。該手術難度大,出血多,恢復也比較慢,對身體有一定影響。
4. 懷孕14週以上:住院引產
超過14週就需要住院作引產手術;但如果胎兒超過24週大,基本上已經有心跳與感覺,引產時醫生會用羊膜穿刺打入藥物停止胎兒心跳再產出,後續也會幫孕婦清潔子宮、刮除胎盤,以免殘留物傷害母體。此時孕婦的痛苦和手術的危險性都增加許多,也較少婦產科醫師願意執行。
值得一提,懷孕6個月(24週)以上屬於晚期引產,胎兒已經逐漸發育完成,這時候的引產危險性極大。一般狀況下,醫院是不會幫懷孕超過8個月的孕婦進行引產手術,除非胎兒染色體異常、嚴重畸形,或母體出現問題。
人工流產的最大週數限制
現階段優生保健法施行細則規定,人工流產應於妊娠24週內進行,但醫療行為不在此限。一般來說,懷孕6個月(24週)以上屬於晚期引產,胎兒已經逐漸發育完成,這時候的引產危險性極大。所以醫院是不會幫懷孕超過8個月的孕婦進行引產手術,除非胎兒染色體異常、嚴重畸形,或母體出現問題。但是晚期終止妊娠仍是非常爭議性的議題。
墮胎可能出現後遺症
【生理】
1. 下腹部劇烈疼痛:一般術後的疼痛不會很強烈,如果有劇烈的疼痛,要小心是否子宮內有殘餘組織、血塊無法排出、子宮發炎、子宮穿孔等問題。
2. 發燒:這是感染的徵兆,要早點請醫師處理,陰道原本就有不少細菌存在,手術的過程有可能藉機進入子宮,造成子宮發炎及發燒症狀。
3. 陰道大量出血:子宮收縮不好、子宮頸裂傷、子宮穿孔、子宮頸懷孕未適當處理,都可能造成大量出血。
4. 子宮收縮不良:當胚胎清除後,子宮內壁會有許多打開的血管,需要靠子宮有效的收縮才不會持續出血,一旦子宮收縮不好,就可能大量出血,而且部份的血塊會堆積在子宮內,漲大的子宮收縮力會更差,這種狀況醫師要趕快把血清除,並且用適當的藥物幫助收縮。
5. 子宮穿孔:懷孕時的子宮壁相當柔軟,如果使用器械不小心,或是子宮構造異常,就可能穿破子宮壁,造成大量出血以及腹腔內感染。
6. 不完全流產引發敗血症:如果手術沒有清除乾淨,子宮內有殘餘的懷孕組織,可能會聚集細菌,造成感染,因為子宮的血管會很快的進入全身的血液循環,所以感染後可能引發全身性的敗血症,造成生命危險。
7. 藥物過敏:某些麻醉藥物或是強力的子宮收縮劑可能產生過敏,不過狀況通常不厲害,極少數的人可能產生氣管痙攣,需要醫師施予急救。
【心理】
罪咎感、自殺的衝動、哀悼、遺憾、懊悔、失去自信心、降低自尊、懷有敵意、憤怒、絕望、無助、憎恨與墮胎有關的人、結束與伴侶的關係、失去性慾、不能原諒自己、常常作可怕的惡夢。
有時候墮胎是個不得已的決定,有些女性身心的某一個部分會隨著孩子而離去,這是一種生理與心理的雙重創傷。若家人能夠多多陪伴她,讓她知道你們一直都會在她旁邊,或許就能讓她有足夠的勇氣,去面對內心的愧疚和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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