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地檢署今(25)日發動搜索,前往花蓮縣政府民政處、花蓮市戶政事務所等地,帶回民政處長明良臻等11人,進一步調查。
對此花蓮縣政府表示,本次戶政單位完全恪守選罷法及公務機關行政程序法36條:「行政機關應依職權調查證據,不受當事人主張之拘束,對當事人有利及不利事項一律注意。」依法行政進行相關查核!
花蓮傳出民眾連署罷免提議書後,遭自稱花蓮市戶政事務所人員登門,引發「查水表」質疑。花蓮地檢署今天上午展開搜索,帶回11人調查。包括民政處長明良臻等人疑涉違反選罷法及個資保護法,被檢調約談。
花蓮縣政府行研處長陳建村指出,針對本縣首次執行罷免案查對作業,戶政人員因對相關作業時間急迫,影響執行效率。本府作為受委託單位,相關業務歸屬於中央選舉委員會主管,為確保未來查對作業順利推動,建議中央選舉委員會開設專門講習與教育訓練,明確指導受託機關查對範圍,以提升作業標準與一致性。(梁國榮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