罷團廣告被控踩「肖像權」紅線 萬美玲提告第4選區領銜人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桃園罷團近日在公車、LED牆刊登罷免立委廣告,因被檢舉涉及肖像權等問題而全面暫停,另在牆面刊登的大型廣告亦被控涉及肖像權及不實選舉文宣,立委萬美玲昨委由律師對第4選區領銜人鄧永城提告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據悉,警方初步調查,第1選區領銜人陳曉煒也是下廣告者,已通知鄧永城到案說明,並會通知陳曉煒及牆面屋主、廣告公司等作證。
萬美玲今(2)日發出聲明稿指出,選舉與罷免應在公平競爭、相互尊重的基礎上進行,舉凡一切宣傳與動員,都應符合法律規範,近半年面對惡意的抹黑、抹紅與汙衊誹謗,她始終包容以對,選擇用問政成績與服務實績來回應,期盼在民主社會中以理性對話,取代仇恨攻訐,但近日相關舉動已經逾越民主底線與法律紅線,「不但未經本人授權即擅自變造本人形象照片製作不實文宣及廣告,意圖混淆視聽、誤導投票意向,來達到罷免目的,此種行為與詐騙集團無異」。
萬美玲指出,除嚴重侵犯她的肖像權,亦涉及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104條意圖使人被罷免而散布不實圖文影像及刑法第309、310條公然污辱與誹謗等犯罪行為,足以誤導社會大眾,破壞選舉罷免的公平性,此風不可長,為正視聽、維護個人與支持者的權益,已正式委任律師蒐證,並依法向檢警調機關提出告訴,同時保留民事求償權利。
陳曉煒今在臉書發文指出,今有2位偵查員按門鈴,通知他到分局做筆錄,是因有立委把上罷免看板的廣告公司、屋主、簽名的領銜人也都告了一輪,想要形成寒蟬效應,想要製造恐懼;不過,據了解,萬美玲僅對第4選區領銜人提告,並未對陳曉偉、廣告公司、屋主提告,警方先通知證人,再請被提告對象到案。
陳曉煒表示,今天上午準備出門時,突然有2名偵查員來送通知書,下午他就到桃園警分局說明,在此之前,已知道廣告公司有收到同樣的調查,現在證實是立委萬美玲提出告訴,其實在2、3週前就收到消息,國民黨會用大量的訴訟策略,讓領銜人、支持的民眾產生寒蟬效應,像是台北市王鴻薇不只提告罷團,也提告領銜人、甚至是施工的工人,希望桃園市的立委不要做這樣的事,讓公民在最後這段時間,可以屬於公民權的罷免活動順利完成;鄧永城表示,預計5日上午會協同律師前往警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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