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偷情還偷開餐廳、商請工友翹班打工 基隆副分局長判休職1年

TVBS

更新於 2024年12月06日11:05 • 發布於 2024年12月06日11:05 • 潘千詩
基隆市警局第一分局前副分局長劉舜賢被判休職1年。(示意圖/TVBS資料畫面)

基隆市警察局法制科秘書劉舜賢在基市第一分局任副分局長時,與婚外情對象在台大校園附近經營早午餐加盟店,不僅翹班去照顧生意,還利用人情壓力讓分局內一名女工友利用上班時間去餐廳打工,經基隆市警局將他調整為非主管職務,並記過二次,內政部將他移送懲戒,懲戒法院認定3大違失,判處劉男休職一年。

劉男因交友軟體認識張女,於2014年底至今年3月25日婚外情近10年,並共同開設早午餐店。該店面是在去年4月間,由劉男出面租賃、出資635萬元,讓其三姊擔任商業登記負責人,張女則出資勞力,並自同年6月18日開幕營運迄今,約定2人各占出資總額50%。

劉男經常利用上班時間前往餐廳;另於去年9月至11月間,劉男多次懇託並偕同基隆市警局第一分局的一名女工友,上班時間前往餐廳打工。

市警局獲報後調閱監視器,雖然今年4月8日前的畫面已被覆蓋,但光是劉4月9日至23日,劉男就有8次曠職外出,其中6次前往該餐廳,合計曠職達4日。

內政部認為,劉男違反《公務員服務法》事證明確,有《公務員懲戒法》怠於執行職務、非執行職務之違法情事,移請懲戒。

劉男否坦承與張女發生不正常感情交往,違反警察風紀要求,深感悔悟,但對於遭指「違法經營商業」,絕無犯意,也無指陳情事,請予以不受懲戒或從輕懲戒。

法官認為,劉男違反《公務員服務法》規定,也擅離職守、經營商業,身為副分局長,位高權重,卻接連違法,參酌劉男擔任高階警官,已屆強制退休年齡,判休職,期間1年。可上訴。

立即加入《TVBS娛樂頭條》LINE官方帳號,給你滿出來的八卦和娛樂大小事!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國內相關文章

01

成功嶺打靶「半邊臉不見」真相大白!士兵受傷「非膛炸」 12人散布血腥照全起訴

鏡報
02

台中榮總「廠商代開刀」風暴延燒!2醫師及1醫材商違反醫師法遭聲押

三立新聞網
03

子女沒說的真相!把屎把尿逾30年 女看護想結婚人瑞答應了

三立新聞網
04

傻眼!毒犯將逮捕、偵訊、移送過程上傳脆

NOWNEWS今日新聞
05

立陶宛後悔了?總理稱設台灣代表處是「犯下大錯」 外交部回應了

風傳媒
06

讓器材人員「代開刀」!2醫師、廠商分別100萬、50萬交保

台視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留言 8

留言功能已停止提供服務。試試全新的「引用」功能來留下你的想法。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