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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史上首位食人魔 分屍女老師吃心肝 關10多年就假釋

中時新聞網

更新於 2018年06月01日08:06 • 發布於 2018年06月01日06:46 • 邱文秀
解剖追臟器 朱父低調
朱峻穎分屍黃姓女友,由於部分臟器及頭髮未尋獲,外傳朱變態吃下屍塊,檢昨會同法醫解剖朱男遺體採驗,朱的父親(右)也到場,離去時不發一語。(文:陳俊雄、葉書宏 圖:葉書宏)

近一個月內發生兩件「分屍案」,板橋分屍案兇殘案情震驚社會,兇嫌畏罪上吊自殺,黃女內臟被揣測可能被兇嫌吃下肚。回顧1981年台灣史上首位分屍食人魔,當時任職桃園國中老師的張忠敬將女同事分屍17塊,並吃掉心臟等器官,雖被判無期徒刑但僅關十多年就出獄,讓網友十分憤慨。

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1981年時任桃園龍岡國中教師的張忠敬,追求同校黃姓女師不成,在女師表明自己已訂婚後還醋勁大發。張忠敬在黃女特地到他家勸導希望他能死心,並且祝福她時,兩人起了激烈爭執,張將黃女脖子掐著後抓頭撞水泥地長達10分鐘,並在黃女身亡後將屍體分屍成17塊。事後他坦承已將黃女心臟、肝臟吃下肚,並傳言他撬開死者頭骨,想知道到底是怎樣的構造,讓黃女無法喜歡上自己。 一審判處死刑而後被改判無期徒刑的張忠敬,在坐牢10多年後就假釋出獄,網友對此結果十分憤慨難以接受。

PTT網友留言「這樣也可以假釋….」、「1981年那個年代沒判死刑,司法是從那時就沒救啊」、「哈哈~台灣無期徒刑.叫無期.笑死人」、「這樣10年就能出來有夠扯」、「台灣的無期徒刑1X年就可以出來 真恐怖」、「臺灣法律不意外」、「說個笑話 司改會裡面不是有個委員也是律師殺人犯」、「之前有個殺了女友關3年然後出來,隔了16年又殺了另一個」、「台灣法官:嗚嗚嗚,好“可年”喔,只是吃人肉而已,可教化」、「那個法官是低能還是智障?選一個啦!」、「鬼島吃人還可以放出來 大家快逃阿」、「法官會保護加害者 超“瘟腥”」、「無期徒刑=關10年 台灣司法就是爛 難怪民眾痛恨廢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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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161

  • 我們台灣刑法第271條普通殺人罪 殺人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前項之未遂犯罰之,預備犯第一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為何被告只關10年而可假釋出獄? 這麼重大惡極的殺人犯罪者為何無被判決死刑而還死者一條寶貴的生命?
    2018年06月03日01:53
  • 令人難以接受,一個無緣無故殺死女老師的殺人犯罪者只關10年就可以假釋出獄,這實非司法正義公道,完全不符合司法正義公道。 既使此被告有正當理由而無判決死刑和執行死刑,亦應判處此被告無期徒。 請問,我們台灣社會上所有的善良百姓要怎麼保護自己? 請問,所謂的法律公道是真正要保護我們善良百姓,還是被有心人士利用法律條文訴訟傷害我們善良百姓?
    2018年06月03日01:50
  • 南無大悲地藏王菩薩 閱完所有新聞內容後,我的心感到很難過,我誠心語重心長慎重的想告訴我們台灣社會一切所有未婚的女孩子和未婚的女人一定要懂得保護自己的貞操清白身體,一定要有智慧慎重選擇感情婚姻伴侶,絕對不要憑一時感覺而決定感情婚姻伴侶,因為感覺會變成錯覺而遇人不淑和受到一輩子的身心傷害,更嚴重的後果還會被有心人士傷害一輩子而造成一生後悔莫及的憾事。 我們台灣社會近幾年來有關男女感情婚姻方面的刑事案件相當嚴重,在社會上因感情婚姻遇人不淑而所受害和受傷的女孩子和女子相當多且得不到應有的法律公道。 所有的一切未婚女孩子都會遇到感情婚姻這個問題,不可認為貞操清白身體是不符合現在男女自由戀愛感情婚姻潮流,不可認為這是無稽之談,什麼年代了還在說這些令人當笑話看的文章。 未婚女孩子怎麼樣才能避免遇人不淑而所受的身心傷害? 絕對不要婚前性行為,無論如何都不要婚前性行為,要重視合法結婚的婚姻家庭制度,不要沒有珍惜自己的貞操身體清白,絕對不要與不能確定可以合法登記結婚的對方有任何性關係,若對方強迫性行為,對方則是觸犯性侵害罪。
    2018年06月03日01:44
  • 真是惡魔難救而被司法顛倒救。到時是人民求救!!!
    2018年06月02日19:57
  • 不素不葷是神
    台灣豬自攜兵器自救,鐵鎚活動手板彈弓
    2018年06月02日1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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