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國防部修正替代役相關辦法,放寬召集年限與次數,並刪除全年召集總日數不超過60日的限制,內政部長劉世芳今(24)日在立法院受訪指出,一樣是替代役,不論備役或現役,按照民防上的災害搶救、必要時的緊急動員,都會做適當處理,目前處在搜集意見階段,最後仍會朝法制作業後對外公告。
內政部近期公告修正「替代役役男服役期滿後召集服勤實施辦法」,將過去演訓召集僅限於退役8年內的備役役男、每年召集次數不得超過1次,每次1日以內,改成「必要時」內政部得「視需要」調整召集年限、次數與日數。(推薦閱讀:幕後》國軍不再當千手觀音!兵凶戰危 美國急要台灣訓練民眾「自己的家鄉自己救」)
對此,劉世芳指出,內政部與國防部討論後,對外公告的子法一樣是替代役,不論備役或現役,按照民防上的災害搶救、必要時的緊急動員,都會做適當處理,目前子法仍在預告中,還在搜集意見,最後的處理仍會朝法制作業後才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