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生活

新北50處增設獎勵停車位 皆依法領得停車場登記證

台灣好新聞

發布於 2023年05月11日09:01 • 記者黃村杉/新北報導

針對新北議員張錦豪今(11)日質詢時指控,新北市府於民國100年6月至101年12月期間,鼓勵建商興建社區時,將停車空間開放給公眾使用,且將停車位換算容積獎勵,每格可獲利高達200萬元,不過「停車獎勵」經實際勘查發現,許多社區並無對外開放,批市府擺爛全民買單。

新北市政府澄清,全屬子虛烏有惡意栽贓,新北50處皆依規定申請營業停車場。增設獎停車位相關規定均出自內政部營建署,後因監察院糾正內政部再予修法,地方政府均依法執行,民代勿再指鹿為馬貽笑大方!

工務局說明,內政部營建署於民國77年明訂「建築物增設停車空間之鼓勵規定」,且內政部曾於84年函釋,所有權人不應排除於公眾之外。惟監察院於99年6月8日予以糾正,指該增設獎勵停車位「未落實開放供不特定公眾使用,悖離增設停車空間之目的」,因此內政部再於100年6月30日修法,規定應依停車場法或相關法令規定開放供公眾使用。

監察院鑑於部分縣市政府未落實獎勵停車位供公眾使用,於111年明確指出增設獎勵停車位必須依停車場法營業使用,新北市所列管50處增設獎勵停車場,工務局每年都派員稽查,針對「停車場登記證」、「獎停空間告示牌」、「停車管理規範告示牌」等三項嚴格稽查,至今每案複查結果均符合規定並有紀錄可循。顯與監察院糾正函所提桃園市政府未據以執行「營業使用」是不同的,籲民代勿張冠李戴。

工務局強調,至於民代所指未設電子告示看板一事,係因法令並未要求設置,另對於申請營業停車場收費標準及使用對象均依停車場法審核,新北市均依中央法令規定執行,從未怠惰擺爛、更無圖利建商情形。

更多新聞推薦

中捷列車撞上建案掉落吊臂釀1死10傷 蔣萬安:全面列管北捷沿線周邊工地

查看原始文章

生活話題:2026新制圖解

一次搞定!2026年新政策、制度,詳細圖解報你知

更多生活相關文章

01

全球寒潮警報!專家揭:台灣「只有」強烈冷氣團原因

民視新聞網
02

高鐵「1獎金7個月」員工嗨準時下班、做到退休!驚人平均薪資曝

民視新聞網
03

兌現承諾!北一女校長考學測自然寫不完 坦言「數A會的不多」

太報
04

對比圖曝! 連斑點位置都一樣 NET「石虎衣」涉侵權已全數下架

自由電子報
05

國中小、高中「昨天才放寒假」!今天又開學了 學生全崩潰

三立新聞網
06

今天結業式!明天就開學 家長錯亂…學生「先苦後甘」好崩潰

太報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