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生活

內政部提醒 租屋務必使用新版契約 以免權益受損

TCnews 慈善新聞網

發布於 2022年05月29日05:37

為提供租賃雙方更全面性的保障,內政部提醒,民眾於租屋簽約時務必選用內政部109年公告的住宅租賃契約書,以明確規範電費計收方式、租賃雙方修繕責任及租賃期間不得調漲租金等事項,可降低租賃爭議及糾紛。此外,內政部也呼籲印製及銷售通路業者,主動回收及下架舊版契約,並將持續督請各地方政府,加強市售住宅租賃契約書訪查,若經輔導而未改善者,最高可處以新臺幣150萬元罰鍰。

內政部表示,新舊版住宅租賃契約的權益保障差異相當大,新版契約將常見的租屋糾紛問題納入規範,如明定房東向房客收取的電費額度,應區分為夏月(6月至9月)及非夏月,所收取的費額都不能超過台電公司所定當月用電量最高級距之每度金額;另房客如因疾病、意外而有長期療養的需要,經醫療機構出具6個月以上診斷證明者,可主張提前終止租約。

此外,也規範房東於租賃期間不得藉任何理由調漲租金;且不得限制房客遷入戶籍、申報租賃費用支出及負擔出租人應負擔之稅賦;房客部分,則不得擅自變更作非住宅使用、妥善保管使用租賃住宅、轉租前經房東同意並於轉租後30日內通知出租人等,以衡平租賃雙方權利義務關係,提升住宅租賃雙方權益的保障。

內政部強調,依消保法規定,簽訂的租約內容若違反不得記載事項,違反部分無效;應記載之事項,若未載明於租約中,仍視為構成契約內容,承租人簽約時如發現有不符規定的條款,可要求修改,如出租人拒絕,得檢附事證向地方地政機關及消保單位提出檢舉,經限期改正仍不改正者,依法可處新臺幣3萬至30萬元罰鍰,請出租人多加留意,以免觸法。

內政部指出,新版住宅租賃契約書,可至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網站公告之通路門市及印製商(網址: https://cpc.ey.gov.tw/Page/6C059838CA9744A8/5e016ff2-7b44-4fb4-a386-9f5037c60f0d)購買,或至內政部地政司網站「租賃條例專區」(網址:https://www.land.moi.gov.tw/chhtml/news/89)下載電子檔使用。

(資料來源:內政部)

生活話題:入冬首波寒流報到

寒流報到🌀注意防寒保暖

更多生活相關文章

01

全台躲不掉!本週「三段式變天」最凍剩5度、連4天嚴寒

三立新聞網
02

TPASS陷斷炊危機!公路局坦言「沒有備案」:預算沒過只能撐到月底

新頭殼
03

北市小一驚爆集體霸凌!5童揪團「打怪獸」狂毆鎖喉 母到校剛好看到孩子被飛踢

鏡報
04

桃園驚傳21歲大學生「猝死教室」 死因出爐

太報
05

地牛翻身!台東規模4.0地震 南高屏有感

LINE TODAY
06

TPASS月底斷炊! 交通部公路局:北北基桃是重災區

自由電子報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