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箭人》泰隆艾格頓精彩演出艾爾頓強人生——現實與電影呈現的改編差異
警告:以下有雷
一般來說,人物傳記在被改編成電影時,多少會做些更動。《火箭人》(Rocketman)即是一例。《火箭人》標榜是部「音樂奇想電影」,但觀眾難免會將現實與電影內容做比較。如果你正是這樣的人,那就不能錯過以下對電影內容與艾爾頓強(Elton John)現實人生的比較。
《火箭人》
「艾爾頓強」名字的起源只對了一半
「火箭人」的誕生,在電影裡有兩個重要場景。年輕時的「雷金納德德懷特」(Reginald Dwight)受到兩個不同來源的啟發,促使他決定要更改自己的藝名:一位早期與他同樂團的成員、以及約翰藍儂(John Lennon)本人。後者聽起來非常有趣 — 根據電影劇情,雷金納德在知名音樂版權商「迪克詹姆斯」(Dick James)的辦公室看到相框裡的「披頭四」(The Beatles)照片,因此想到了新的名字。
然而,這並不完全符合真實狀況。「艾爾頓強」這個名字,其實是來自他早期所參與的樂團「藍調學樂團」(Bluesology),其中兩位成員的名字 — 一位是「艾爾頓狄恩」(Elton Dean),另一位則叫「隆強鮑德里」(Long John Baldry)。1972 年,雷金納德正式以「艾爾頓強」這個名字開始演出。
在你問之前,我們先回答你:「赫拉克勒斯」(Hercules)是艾爾頓強的中間名,《火箭人》沒有騙你。
艾爾頓強和伯尼陶平合作的第一首歌不是
無庸置疑,艾爾頓強和伯尼陶平(Bernie Taupin)是音樂史上最棒的歌手 / 作曲家搭檔之一。很顯然地,他們之間的化學效應,從戲中那封命運般地交給艾爾頓強的信封便開始產生。然而,這部電影會讓觀眾們以為,他們合作的第一首歌是,這是錯的。
事實上,他們第一首合作的歌是 1967 年的。當時這首歌在製作和錄音時,艾爾頓強用的名字仍是「雷金納德德懷特」。
在艾爾頓強發行首張專輯前,這對黃金搭檔已替其他音樂家創作
艾爾頓強和伯尼陶平之間的故事超級龐大,幾乎可以獨立拍攝一部電影,因此無法在《火箭人》裡完整呈現。在故事持續進展時所發現的另一個有趣花絮是,這對黃金拍檔並非一開始就替艾爾頓強製作專輯。
在他們於 1968 年推出首張單曲之前,他們就在替其他音樂家寫歌,甚至有首歌出現在「歐洲歌唱大賽」(Eurovision Song Contest,1956 年開始舉辦)上。在《火箭人》裡,有大概提到過他們和一位蘇格蘭歌手 Lulu 合作(即是在 1969 年於歐洲歌唱大賽上演唱的歌手),所以電影並沒有遺漏這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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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金拍檔分裂的時間,只相隔兩張專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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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艾爾頓強和伯尼陶平相識,進而合作的這 50 幾年來,幾乎沒有大爭執,但就像《火箭人》描述的一樣,他們的確有「分手」過。不過,若只看電影,會以為他們可能一輩子都不會和好了。
然而,事實上,艾爾頓強和伯尼陶平絕交,只持續了兩張專輯的製作時間,之後這對拍檔又再次合作了。《火箭人》卻是讓這兩人一直到 1990 年,艾爾頓強終於進了勒戒所後,才又重新團聚在一起。這點非常重要,影響了後續的電影劇情。
雷娜特布勞爾不是艾爾頓強的第一任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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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爾頓強與雷娜特布勞爾(Renate Blauel)的婚姻,在現實生活中只持續了 4 年,但在《火箭人》裡,很明顯要短得多 — 上一幕他們才剛結婚,下一幕就離婚了。然而,在 1984 年他們結婚之前,現實生活中的艾爾頓強其實有過另一段婚姻關係。
1970 年代時,艾爾頓強就計劃和琳達伍德羅(Linda Woodrow)舉行婚禮,然而,最後艾爾頓強選擇結束這段關係。《火箭人》裡,則安排艾爾頓強和女房東在一起,最終分手,很明顯地是用來代替琳達的故事。同時,也顯示了艾爾頓強不希望出櫃的事實(*1976 年接受「滾石」雜誌訪問時,他説自己是雙性戀),直到他結束了與雷娜特布勞爾的婚姻後,才承認自己當同性戀比較開心。
小花絮是,琳達伍德羅對於她沒能在《火箭人》裡出現,感到有點失望。她很想在電影裡軋上一角的。
《火箭人》結束之後,約翰瑞德和艾爾頓強的經紀關係仍舊維持數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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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火箭人》裡,我們看到艾爾頓強離開勒戒所後,寫了新歌,恢復他與伯尼陶平的友誼,開始了以藝術與愛為名的新生活。然而,現實生活還是跟電影有些許不同。
其中一個不同點是,雖然艾爾頓強和前男友約翰瑞德(John Reid)分手,但他們「歌手-經紀人」的關係仍持續多年。事實上,一直到 1998 年,約翰瑞德才停止當艾爾頓強的經紀人。然而,單看《火箭人》的敘述,會誤以為他們倆早早便分道揚鑣。
艾爾頓強沒有錯過麥迪遜花園廣場的演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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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箭人》以「劇中劇」(framing device,又稱「框架結構」)的方式敘述故事。我們可以看到艾爾頓強穿著鑲滿寶石的惡魔裝,走進團體治療小組,準備發洩一下怒氣。之後我們可以看到原因 — 艾爾頓強怒氣沖沖地離開麥迪遜花園廣場(Madison Square Garden)的演唱會,只能搭上前往勒戒所的計程車進行檢查。
事實上,艾爾頓強要到 1990 年才會前往勒戒所,而且他是在芝加哥開始邁向他的新生活的。
在《火箭人》結局前便寫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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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部《火箭人》中,有很多歌曲是不照歷史順序播放的,便是其中一首迷人的「錯誤」。這首歌在 2004 年時發行,收錄在《Songs From The West Coast》這張專輯裡。但在電影中,我們在年輕的雷金納德德懷特家中便聽到這首歌。*
*另一個明顯與現實不同的事實是,電影裡艾爾頓強在離開勒戒所,和伯尼陶平重聚後,寫下這首歌。然而,我們都知道現實生活中,艾爾頓強是在 1990 年才進勒戒所的,而兩人早在 1979 年便握手言和——則是在 1983 年推出。
雖然上面所列的這些並不是所有的差異,但卻是電影《火箭人》與艾爾頓強的現實人生最大的幾個不同。儘管有所出入,但卻仍舊符合《火箭人》標榜是部「音樂奇想電影」的定位。
若這部電影沒有適度調整過現實與戲劇呈現的比例,那麼《火箭人》可能就不會這麼成功。但不可否認的是,這一切都來自艾爾頓強的幫助。既然已獲得他本人的許可,那麼適度的改編便無傷大雅。《火箭人》無疑是一部值得前往戲院觀賞的佳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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