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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新竹縣勞工處涉貪往上燒!處長劉家滿、副處長林東山都收押

自由電子報

更新於 03月06日04:02 • 發布於 03月06日04:01
新竹縣政府勞工處長劉家滿(見圖)被檢察官複訊後,因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案罪嫌重大,被法官裁定羈押禁見。(資料照,記者廖雪茹攝)
新竹縣政府勞工處長劉家滿(見圖)被檢察官複訊後,因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案罪嫌重大,被法官裁定羈押禁見。(資料照,記者廖雪茹攝)

首次上稿 09:06更新時間 12:01

〔記者廖雪茹/新竹報導〕新竹縣政府勞工處副處長林東山被檢舉涉貪被羈押禁見,案件向上發展!新竹地檢署今天(6)日發佈,昨天進一步搜索竹縣府勞工處處長劉家滿住處及辦公場所,並傳喚劉家滿等3人到案說明,經檢察官訊問後,認為劉家滿涉嫌貪污治罪條例等案罪嫌重大,經法官裁定准押禁見,其他兩人10萬元交保。

新竹縣政府勞工處副處長林東山,被檢舉收受大筆禮券後放水,未落實勞動安檢,新竹地檢署2月14日指揮台北市調查處搜索約談林東山與2名承辦官員,認定林涉案重大,兩度向新竹地院聲押林,竹院更裁認定林東山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的圖利、違背職務收賄等罪,有串、滅證之虞,將他羈押禁見,另兩人限制住居。

新竹地檢署今表示,檢察官翁旭輝偵辦新竹縣政府勞工處處長劉家滿等人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案件,3月5日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持法院核發的搜索票,至劉家滿、副處長林東山住所及勞工處等辦公場所搜索,並傳喚被告劉家滿等3人及相關證人到案說明。

經檢察官訊問後,認劉家滿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案件罪嫌重大,且有串證、逃亡之虞,向新竹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經法官裁定准予羈押禁見。其餘被告部分,均由檢察官命交保10萬元。

新竹縣政府勞工處副處長林東山上月被檢舉涉貪已被羈押禁見。(記者廖雪茹攝)
新竹縣政府勞工處副處長林東山上月被檢舉涉貪已被羈押禁見。(記者廖雪茹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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