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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抽脂害男休克死亡 高雄診所醫師判賠255萬

聯合新聞網

更新於 2018年06月11日06:47 • 發布於 2018年06月11日06:26

高雄「嘉美整形雷射美容診所」(已更名建弘診所)替林姓男子進行超音波溶脂手術瘦身,涉嫌疏忽術後狀況,導致林併發心臟血管疾病送醫不治,家屬向院方求償821萬多元,一審判賠258萬多元,上訴後高雄高分院仍認定醫生劉樂輝術後沒盡責監測患者生命徵象,仍判須賠255萬2069元,仍可上訴。

刑事部分,劉樂輝一審依涉犯業務過失致死判罪2年徒刑,二審維持原判,全案上訴中。不過劉在民事庭辯稱有告知手術風險、術後林有在診所內稍作休息,意識清醒狀態下離去,並未表示不舒服,僅願賠喪葬及慰撫金共100多萬。

判決指出,林姓死者曾由劉樂輝執行抽脂手術,2012年4月林再度就診,於兩側腋下、腰部,分別抽取400c.c.、850c.c.脂肪,約1.5小時完成超音波溶脂手術,術後卻僅待25分鐘便返家,卻出現呼吸急促、心跳加速,血氧濃度過低,送醫後休克宣告不治。

合議庭採信法醫研究所鑑定報告,林的死因為手術後併發心臟血管疾病,且據供稱林返家後糞便呈暗紅色、有黃色泡沫狀嘔吐物;而劉樂輝術後僅「目視」林姓死者狀況,沒用儀器監測,還以第1次抽脂都沒事、第2次理當如此而輕忽,顯示手術與死亡有因果關係、也有機會及早發現。

一審判賠林母扶養費及慰撫金216萬多元、喪葬費42萬多元,二審依林母聲請扶養費自行降為63萬1529元,其餘慰撫金150萬、喪葬費42萬5000元維持原判,合計213萬1529元,全案仍可上訴。

醫師劉樂輝涉替患者進行抽脂,疏忽術後情況導致休克不治,被判須賠255萬多元。圖/報系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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