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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神槓老柯】平均地權條例修正三讀 買賣登錄不實可罰15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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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於 2019年07月01日12:53 • 發布於 2019年07月01日12:53 • 上報快訊/蕭惠敏
《平均地權條例》修正案1日三讀,明定買賣雙方在申請土地及建物所有權移轉登記時,應共同申報登錄不動產交易價格。(擷自黃國昌臉書)

立法院臨時會院會1日三讀通過《平均地權條例》修正案,免除地政士登錄責任,將現行實價登錄義務人由地政士與賣方,修法改為買賣雙方,若登錄不實資訊,最高可處15萬元罰鍰。

《平均地權條例》修正案以民進黨立委張宏陸所提版本,將過去30天內申報買賣案件,修正為權利人及義務人應於買賣案件申請所有權移轉時,檢附申報書共同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報土地登錄,及建物成交案件實際資訊。

不過在1日臨時會中,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與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於再次槓上, 黃國昌1日在《平均地權條例》第47條表決通過後發言時,拿出蘇貞昌與賴正鎰的看版表示,「恭喜建商、財團,你們又再次成功了。」

黃國昌指出,2011年馬政府搞一個假的實價登錄,當時民進黨批評馬英九,要求馬拿出誠意和執行力,不過,馬政府選後又迫於財團壓力跳票;而行政院長蘇貞昌2018年競選新北市長期間大打居住正義口號,再次重蹈覆轍。

柯建銘則回應指,蘇貞昌沒簽署OURs專業者都市改革組織的文件,競選期間談的是空間釋出、社會住宅,怎麼可以把蘇貞昌根賴正鎰混為一談?

柯建銘提到,談正義不能抓住一點就無限放大,假如推出實價登錄2.0房價就翻盤,民進黨早就做了,他也質疑,時代力量有對住宅政策提出什麼法嗎?他批評,「每個人談正義不是撿到槍就亂打,你現在問題就在這裡。」

這次《平均地權條例》修正案免除地政士登錄責任,將現行實價登錄義務人由地政士與賣方,修法改為買賣雙方,若登錄不實資訊,最高可處15萬元罰鍰。

有鑑於過去不動產成交案件,在實價登錄執行中,部分地政士因未參與不動產賣賣契約訂定過程,當事人常未提供或提供不實資訊,以致實際價格資訊未被登錄,本次修正免除地政士登錄責任,改成由買賣雙方登錄。

修正條文規定,買賣雙方在申請買賣移轉登記時,應共同申報登錄;若未共同申報登錄資訊者,最高可處15萬元罰鍰; 至於申報登錄價格不實者,則可罰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並令其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者,兩者皆可按次處罰。(蔡依林創金曲最高收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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