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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諸慶恩無罪確定 檢察官為死亡被告平冤首例

中央通訊社

發布於 03月27日03:50

(中央社記者謝幸恩台北27日電)銀行經理諸慶恩因案判刑後病故,最高檢察署提起非常上訴成功,由高檢署再度聲請再審,獲高院裁准開啟再審。高檢署今天說,經審酌,應撤回全部上訴,本案一審無罪判決確定。

最高檢察署發布新聞稿表示,台灣法律史上救濟程序最複雜的諸慶恩偽造文書案歷經22年終獲無罪判決確定,也是台灣史上檢察官為死亡被告平冤的首起案件。

監察院在調查富商翁茂鍾與司法檢調人員不當接觸的報告中揭露,諸慶恩刑、民事案偵審期間,時任怡華執行副總翁茂鍾與石木欽等多名最高法院法官不當接觸,將諸慶恩被控偽造定存單案移請檢方偵辦。(編輯:方沛清)1140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