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三讀通過114年總預算案,行政院長卓榮泰今(23)日第四度親上火線開記者會說明,對於是否會提出覆議,卓榮泰僅說,會根據「憲法增修條文第三條」賦予權利進行救濟,「面對這種無差別的攻擊,我們無法自殺式的刪減!」
對於是否會對總預算案提出覆議?卓榮泰表示,總預算案的數字,立法院自己算的是否正確、有沒有把握,何時會送出立院,政院方面也在懷疑、可以等待,這兩天沒有送來就是年後的事情。
卓榮泰並說,是否提起覆議,這是「憲法增修條文第三條」賦予政院的憲法權利跟義務,政院會依照此條文進行後續救濟行為,「因為面對這種無差別的攻擊,我們無法自殺式的刪減!」
「憲法增修條文」第三條、第二項規定,行政院對於立法院決議之法律案、預算案、條約案,如認為有窒礙難行時,得經總統之核可,於該決議案送達行政院十日內,移請立法院覆議。
(圖片來源:放言記者拍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