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出售繼承房屋 兩步驟計稅

經濟日報

更新於 2025年06月25日00:44 • 發布於 2025年06月24日17:06
經濟日報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民眾若出售透過繼承取得的房屋或土地,可透過兩步驟計算應繳納稅款。第一步是先判定是否屬房地合一稅案件,第二步是判斷適用稅率,如果為連續繼承,持有期間可併計。

北區國稅局指出,只要被繼承人是在2016年1月1日後取得不動產,就適用「房地合一稅制」,須依法申報房地合一稅,若屬於連續繼承情況,稅法允許將持有期間合併計算,有助適用較低稅率,減輕納稅負擔。

舉例來說,小宏(化名)的父親在1985年購買一處不動產,位於新北市,登記在父親名下,2019年2月父親去世,該不動產轉由母親繼承。2022年5月,母親過世後,該房地再由小宏繼承,同年7月,小宏以新台幣600萬元將該不動產出售給買方林先生,並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

首先,要先判斷是否為房地合一所得稅制範圍,因小宏母親是在2019年繼承取得房地,屬於適用房地合一稅案件,小宏出售該房地時,需申報個人房地合一稅。

國稅局解釋,申報方式上,小宏的成交價格為600萬元,扣除原始取得成本約230.92萬元(包含公告土地現值220萬元與房屋評定現值10萬元,經物價指數調整後計算),再減除仲介費、規費等合理費用30萬元,實際課稅所得為339.08萬元。

至於適用稅率,因屬於連續繼承案件,小宏可將父母兩次持有期間合併計算,自1985年購屋至2022年出售,合計超過37年,適用房地合一稅最低稅率15%,應繳納稅額約為50.86萬元。

國稅局提醒,只要出售的是屬於房地合一稅制範圍的不動產,都必須在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的次日起30日內完成申報。

享受更高質量的財經內容 點我加入經濟日報好友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理財相關文章

01

陶朱隱園第3筆成交!3樓戶8.35億元賣出 9個月漲8500萬

太報
02

台股血崩元凶是它?謝金河早警告「1類ETF」出事要小心

民視新聞網
03

快訊/記憶體模組大廠的「他」 晚8發布重訊

三立新聞網
04

台股暴跌千點!郭哲榮揭幕後元凶是「它」示警3關鍵

民視新聞網
05

震撼金融圈!國泰投信總座張雍川主動請辭 「督導不周」致歉

anue鉅亨網
06

AI股買盤回來了!台積電帶頭衝 台股上漲300點拚站回4萬7

鏡報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