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民黃男與蕭男有裝潢工程合約糾紛,去年偽簽蕭的本票,面額為75萬元,向法院聲請本票裁定,經蕭提起告訴,黃打手機恐嚇「我怕你見不到我,你到法院會被打得半死,去練武功一下」、「我跟你講,以後出庭的時候,請記得人身安全要注意一下,會給人家打喔」,台中地院依偽造有價證券罪將黃判刑3年2月,另依恐嚇罪判處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
合議庭審酌,黃男(58歲)為處理他與蕭男間的工程合約糾紛,不思以理性方式解決,以偽造有價證券方式,持向法院聲請准予強制執行,欠缺正當法律觀念,予以判刑。
判決書指出,黃與蕭(蕭所涉背信罪嫌已由檢察官給予不起訴處分確定)間有裝潢工程合約糾紛而心生不滿,去年4月間,黃利用不知情刻印店人員偽刻蕭的印章,再於本票發票人欄偽簽蕭的簽名,偽造面額新台幣75萬元的本票。
黃男於去年5 月12日持向法院非訟中心聲請本票裁定,經法官裁定駁回,因黃提起抗告,再經法院裁定原裁定廢棄並准予強制執行。經蕭調閱本票事件卷宗發覺有異,遂提起告訴,因而查獲。
去年8月20日, 黃男撥打手機給蕭,分別恫稱「我怕你見不到我,你到法院會被打得半死,去練武功一下。」「我跟你講,以後出庭的時候,請記得人身安全要注意一下,會給人家打喔!」及於9月23日某時許,對蕭恫稱「記得出庭要多帶點人來」、「沒有你會被人打死 」,致蕭心生畏懼,向台中地檢署提起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