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罵人臭俗辣判有罪 法官:俗辣即豎子屬貶抑用詞

聯合新聞網

更新於 2020年02月25日01:02 • 發布於 2020年02月25日01:00

何姓男子不滿李姓鄰居經營的電動車影響他出入,相處不睦。兩人因故在路邊發生口角時,何用台語罵李「臭俗辣」挨告。法官說,「俗辣」就是「豎子」,有罵人愚弱無能或孬種的意思,足以讓被罵的人感到難堪,認定何犯公然侮辱罪,判處罰金3千元,如易服勞役,以1千元折算1日。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69歲何男與李男是鄰居,2人關係不睦,時有糾紛。2016年間,何被李控告犯傷害罪,基隆地院審理後判何拘役50日,更加深2人嫌隙。

去年10月29日近午因故發生口角後,何用台語「臭俗辣」辱罵李。李男認為受辱,報警處理,偵詢後送辦。基隆地檢署檢察官依結兩人說法、現場錄影光碟及對話譯文,將何男起訴。

法官指出,舉凡以粗鄙言語、舉動,辱罵或其他輕蔑他人人格行為均屬侮辱。閩南語「俗辣」正確書寫體為「豎子」,依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解釋,是用來罵人愚弱無能,有孬種、沒膽量小人涵意,屬貶抑用詞,足使受罵者感到難堪與屈辱,貶損人格尊嚴。

何男在不特定多數人得以共見共聞的馬路邊,以「臭俗辣」辱罵李男,使李感到難堪、不快,足以貶損李的聲譽及人格。

法官說,何男在開庭時認罪,另考量他認為李家擺放所經營的電動車輛,影響他出入通行,找李理論發生爭吵,早有嫌隙;另審酌何小學肄業、職業為體力工,家境勉強維持等情況,判處罰金3千元,以昭警惕,不要再口出惡言,招致懲罰。

秒讀要聞笑料不費力 點我加入聯合新聞網好友

何姓男子用台語「臭俗辣」罵鄰居,被法官依公然侮辱罪判處罰金3千元。記者邱瑞杰/攝影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國內相關文章

01

好市多、IKEA中鏢!工業氣體冒充醫用、食品級 17人起訴求重刑

自由電子報
02

台東「車頂撞爛巨浪灌屋」薔琵第一線災情曝光 馬路慘成垃圾場

ETtoday新聞雲
03

北市信義區大樓60歲保全跌落停車塔「直墜B5」 搶救無生命跡象

鏡報
04

台積電高雄廠4死!38歲爸留5幼子 妻才送走父又喪夫慟:怎丟下我

ETtoday新聞雲
05

比蔡康永還高招!王偉忠「突拋760字震撼彈」疑偷臭蔣萬安 他看跪:外省人的高級酸

民視新聞網
06

違停車拖到一半民眾急喊「車上有小孩!」 警察拖吊出大包 交通大隊:檢討究責

鏡報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留言 3

留言功能已停止提供服務。試試全新的「引用」功能來留下你的想法。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