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起看/器官捐贈遺愛人間「變遺憾」 受贈者們3年後全罹癌
日常生活中常聽到有人說,器官捐贈是一種讓愛延續的方式。不過,並非每一位逝世者都能成為器官捐贈者。台北榮總移植外科醫師鍾孟軒近日在節目《醫師好辣》中分享一起特殊案例,指出器官捐贈雖出於善意,仍需經過嚴格評估。
鍾孟軒表示,當時有一位捐贈者在過世後捐出器官,移植給多位病人。原本手術順利,沒想到過了兩、三年後,所有受贈者陸續被診斷出乳癌,且連男性受贈者也不例外。這起異常情況引起醫療團隊注意,進一步追查後發現,癌症來源正是來自這位捐贈者。
他指出,當時經由基因比對確認,這位捐贈者在生前就已罹患乳癌,但在捐贈時並未被發現。這也說明了器官捐贈並非僅靠善念即可實現,背後需要完善的醫療評估,確認捐贈者沒有明確感染或惡性腫瘤等情形,才能避免對受贈者造成風險。
鍾孟軒提到,「他(捐贈者)要有這個福分,我們才有福分可以接受這份愛心。」透過這個案例,他呼籲外界理解,器官捐贈需要謹慎、專業的判斷與把關。
根據《人體器官移植條例》第十二條規定,器官捐贈必須是無償的愛心行為,不得涉及任何交易。若有違反,將面臨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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