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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收留學妹及男網友 國中女反遭性侵

中華日報

更新於 2022年09月29日22:37 • 發布於 2022年09月29日22:37
台南市永康警方廿八日將黃嫌拘提到案,訊後即依法將惡狼移送南檢法辦。(讀者提供)
台南市永康警方廿八日將黃嫌拘提到案,訊後即依法將惡狼移送南檢法辦。(讀者提供)

記者王勗∕台南報導

南市議員林燕祝日前爆料,一名國中女生收留學妹及男網友,竟遭兩人設計性侵,警方獲報介入追查,廿八日持拘票將廿五歲的黃嫌拘提到案,並通知學妹到案說明,兩人訊後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嫌分送南檢及少年法庭,黃嫌經檢方訊後聲押獲准。

就讀國一的少女小琍(化名)日前於網路上認識黃姓男子,兩人感情迅速升溫繼而交往,小琍也與黃發生性關係,因家庭關係不睦,大小琍一屆的學姊前得知其遭受家暴,不忍心其受暴便讓小琍收留到自己家中。

今年二月凌晨二時許,小琍與黃姓男友在外突然打電話叫學姊出門,三人短暫聊天,學姊擔心四點要出門工作的母親發現深夜外出急著要返家,小琍遂帶著男友一同返回學姊住處,未料小琍竟與男友設計性侵學姊得逞。

學姊遭性侵後不敢求助,直到半年後母親才從閨密口中得知女兒遭性侵,通報學校、社會局,本月廿日才在社工陪同下至永康分局報案,永康警方獲報立即啟動調查,經報請檢方指揮,廿八日將黃嫌拘提到案,並通知小琍到案。

專案小組調查發現,黃男透過臉書、IG等社群媒體認識網友,獲得信任後進一步要求見面,利用社會經驗不足而利誘或假借傾聽關懷取得信任,再找機會下手。本案亦藉故到被害人家中聊天、休息而藉機下手得逞。

黃嫌與小琍雖是合意發生關係,但小琍為未滿十四歲少女,涉犯妨害性自主,後又與小女友設計性侵其學姊,涉對未成年少女強制性交,黃訊後即被警方移送法辦,小琍也被警方列為共犯,訊後移送台南地院少年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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