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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訴訟2年離婚,親友卻問何時復合或再婚?律師:好管閒事的人閉嘴!不婚與獨自幸福的自由沒人有權干涉

50+好好

更新於 2024年01月12日10:18 • 發布於 2024年01月13日23:00

文/崔唯娜 圖/Shutterstock 責任編輯/吳丹華

編按:離婚後,身邊的人有何反應?處理過數千個離婚案件的離婚律師崔唯娜分享訴訟2年才逃出地獄般的婚姻的委託人的故事,居然有不少人會對離婚者說出責難般的話語。然而,離婚一定不可行?復合、再婚一定是選項嗎?有沒有可能適切地說出支持的話語,而不干涉對方呢?

律師與委託人的情誼大多會隨著一次次的調解期日變得越來越深。

一般來說,審判期日是使用1~5分鐘簡短釐清爭議與證據的日子;至於調解期日,法院大約會分配2小時給每個案件。

進行調解時,有些委託人與律師會事先為和解擬定策略,以及討論哪些條件有利談判,所以這種時候便成了彼此交流的大好機會。不知是否因為如此,當遇上了訴訟期間需要調解2次以上的案件,委託人與律師間的關係反而會比較像朋友,而不是契約關係。

其中又以陪同花了將近2年時間經過數次調解處理離婚訴訟,彼此分享過許多內心話的近50歲委託人D,讓我留下格外與眾不同的印象。

D的婚姻,是讓我在聽完所有事由後說出「您必須快點逃」的程度。於是,確定離婚後,一切如釋重負的我與D也再次感覺到了彼此間患難與共的同志情誼。

快50歲的她離婚了 家人朋友沒安慰還責難

D與我甚至還有過偶遇的經驗。太過開心的我們當下決定推延原本的行程,怎麼也得抽空與對方喝杯咖啡。

「您之前不是一直說想要自己生活嗎?實際自己生活後,感覺怎麼樣?」

「我覺得非常自在與幸福。」這是我在提出這個問題的當下,百分百期待聽見的答案。只是,D卻有些羞愧地說出了我完全沒有預料到的話。

「不知道怎麼說吔⋯⋯的確是有一些好處啦,但難堪的時候好像也不少。離婚的事,我只有告訴家人和幾個好朋友。本來以為就算得不到祝福,或多或少也可以得到安慰吧?但⋯⋯其他人的回應卻是『你都不替孩子想一想嗎?要不要考慮和孩子的爸復合啊?』『你打算自己生活到什麼時候?難道不快點認識新的人再婚嗎?』」

哇⋯⋯聽見這樣的轉述讓我震撼不已。居然真的有人會對好不容易才結束猶如地獄般的婚姻生活,終於可以稍微喘口氣的人說出那種話?然而,自從聽過委託人的各種故事後,我才知道這種人其實比想像中來得更多。(相關閱讀:洪雪珍專欄|朋友訴苦好心提供意見,為何反被疏離?2段式陪伴法,別把他人的問題當成自己

干涉狂無所不在 復合、再婚並非離婚者的必選題

仔細想想,干涉狂們的確無所不在。

光是以我本身的例子,一過25歲就開始不斷被追問「什麼時候結婚?」;在相對早婚的我的新婚初期,「還沒有小孩的消息嗎?」的問題也幾乎如影隨形地跟著我;等到生完第一個孩子,好不容易可以休息一下,馬上出現了「什麼時候生第二胎啊?」;在我為了生下期盼已久的第二胎感到幸福不已,彷彿等了這一刻很久的「是不是應該有個女兒比較好啊?」又即刻襲來。假如是只有女兒的人,大概就會聽到「是不是應該有個兒子比較安心啊?」

諸如此類的問題,我覺得或許在所難免。一方面可能是因為找不到話題才隨口提問,另一方面也可能是親近關係間表達關心的方式。可是,復合?再婚?難道復合或再婚也包含在一個離婚者的人生進度裡嗎?

「結婚這件事本身就比戀愛關係具備更大的責任與約束力,再加上雙方之間又牽涉到孩子,所以有人會說出那種話也是在所難免吧?」

在我剛成為律師沒多久時,確實有過這樣的想法。若是夫妻間有孩子,也會希望「如果2位可以和解,然後重新開始一起生活就好了」。

然而,當我見過夫妻倆在分開的過程中吃力地歷經自責、反省、憤怒、怨恨、接受等駭人的情緒後,原有的想法也產生變化。

一對夫妻在決定離婚時,一定都會充分考慮到「比自己生命還重要的寶貝子女可能因此受傷」,並且將其作為必要選項。如果是正常的父母,光是在替孩子刷牙時不小心弄傷他們都會為此愧疚不已。更何況選擇在孩子內心留下深刻創傷的人就是自己時,又該怎麼辦呢?在這種情況下,大部分都是「為了活下去」才做出選擇。基本上,已經是關乎存亡的問題了

對孩子而言 當個可靠父母比重修舊好更重要

我曾在諮商案例時遇過與同一個人登記結婚2次,最多甚至4次的人。十之八九都是為了孩子。歷經千辛萬苦才分開,卻為了孩子重新結合,然後重複相同的痛苦又決定分開,最後再次復合。同樣得經歷這段過程的孩子該有多混亂呢?

無論選擇的過程有多麼艱難,也要為了成為孩子最堅固的精神支柱瀟灑起身;與其嘗試與前夫/妻重修舊好,倒不如當個可靠的父母,成為孩子獨一無二的盟軍。這才是孩子期望的父母。

還有一件事—不在孩子面前批評彼此,是賦予孩子得以同時都愛父母的自由。而這也是離婚父母能給孩子的最好禮物。

離婚者已深思熟慮 親友的責備猶如二度傷害

試著回憶一下自己與情人分手的情境。想一想當時朋友或家人說過些什麼安慰的話。「世界上多的是男人/女人」「當作學個經驗吧,幸好現在結束還不算太晚」「你一定會遇到更好的人,因為你值得」。

你我身邊不乏像這樣透過美好、感激的話語,讓我們得以在分手時盡快忘記對方繼續向前的人。然而,實際結束夫妻關係時,能說出這種話的人卻不多。

「這種程度在我們那個年代根本不會妄想離婚」

「唉,現在的年輕人就是衝動、自私」

「如果肯為孩子想一想,你就不會這麼做了」「反正你再和別人交往,就會發現每個人都一樣」。

儘管不會有人滿心期待地高舉雙手歡迎自己的子女離婚,但當他們好不容易走出充滿難言之隱的苦痛,才終於為自己做出選擇時,我卻也見識過太多父母在我面前邊擊打著早已長大成人的子女的背,邊喝斥他們「瘋了嗎?」試圖挽回定局。

對於某些父母而言,無論如何都絕對不容許家庭的解體。甚至就連自己的子女遭受另一半暴力對待後,滿臉瘀青地來找我處理離婚時,仍有父母對此表示不同意;有些父母則是在女婿或媳婦外遇時,要求自己的子女無條件忍耐。每當見到這些景象時,我不禁覺得他們必須承受不關心且不支持自己的父母二度傷害一事,根本莫名其妙。

全力以赴後做出的選擇 泰半不會後悔

幾年前,我的一名家人決定離婚。他表示自己身邊有太多人不停告訴他「累了就離婚」或「離婚以後就會發現一點好處也沒有,繼續堅持吧」等擅下結論的意見,造成他很大的困擾。聽完這些,就連每天聽過各種決心離婚故事的我,也不知道該如何提供建議。

當時,我想起了一位曾經找過我的委託人的家人。雖然給予無限支持的家人確實比較多,但也有本身既無法提供任何解決方法又只會指責委託人,甚至直接表明「離婚很丟臉」的家人⋯⋯我的腦海中浮現了各種景象。我該說些什麼、不該說些什麼?每一字、每一句都如此難以啟齒與費神的日子從未中斷。

「先盡力試試吧。大家都說,人絕對不會後悔自己全力以赴後,才做出的選擇。」這是我唯一能提供的建議。除此之外,大多是安靜傾聽,然後在他每次難受時想盡辦法給予慰藉。

就這樣過了一年。他告訴我:「我照你說的,真的盡力試過了。對對方不留一絲眷戀的時候也到了。」我思考著對方的每一句話,不,就連可能隱藏在字裡行間的一切意義我都想了數百次。最後得出的結論是—「他再也無法與對方一起生活下去了」。

儘管這是關係的終結,卻完成了圓滿的離別。

很快地,又過了一段時間。現在的他,才終於展露出與過往完全不一樣的面容。不僅變得神清氣爽,身心狀態顯然也從容不少;連在職場也獲得提拔升職。最重要的是,他常常把「現在真的太幸福了」這句話掛在嘴邊。他說,從前婚姻生活的美好與痛苦回憶現在終於能夠公平地留在自己的腦海中。(相關閱讀:女人40後,哪些該捨棄哪些該開始?心理師:多管自己,也努力堅守「不被管」的界線

婚姻不是幸福唯一樣貌 實在莫多管閒事

離別,是在熾熱地開啟一段關係並全力以赴捍衛它後,卻始終無法克服彼此間的差異,最終選擇各走各路的兩人許下的另一種承諾。對某些人而言,這是人生的關卡,也是獨當一面的開始,更是自愛的第一步。

因此,全力以赴後的離別,理所當然該受到支持。我衷心希望那些「試著和前夫/妻重修舊好」「趕快認識新人然後再婚」之類的話,拜託好好收在您自己的心底就夠了。有意願重修舊好的人,就算少了這些話也會自然重新開始;誰也無法保證與新認識的人能不能再婚,而這樣的婚姻能不能幸福。

你我早已清楚,不是只有「婚姻」才能成就人生的幸福

這個道理明明眾所周知,卻依然存在那麼多好管閒事的人,面對這件事,我自嘲似地感嘆著,或許「不婚的權利」「獨自幸福的權利」「與陌生人或伴侶動物組織家庭的權利」等多樣化的自由,都該立法明文規定。

從現在開始,不如就像我們會對那些戀愛後分手的人說的話一樣,也向結為夫妻又決定結束關係的人說句「你學到很好的經驗,辛苦了」「你連這麼艱難的事都能克服,一定會蛻變成更堅強、厲害的人」。話說到這裡,就夠了

(本文摘自崔唯娜著,《從兩個人到一個人:只因想和美好的人一直走下去》,大田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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