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鈴鈴」手機響起來 台中選民投票秒噴3萬、還被帶回警局
〔記者黃旭磊/台中報導〕台中市南屯區164投開票所上午11時許有選民攜帶手機投票,當場被主任管理員通知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通知台中第四警分局南屯派出所帶回調查,選務人員指出,依據選罷法規定可能裁處行政罰3萬元。
台中市選委會表示,第11屆立法委員台中市第4選區廖偉翔罷免案,有一起投票人攜帶手機進入投票所,手機鈴聲響起,由警方帶回偵訊,提醒民眾投票時不得攜帶手機、具攝影功能的器材進入投票所,違者可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警方調查,賴男(58歲)於楓樹青少年活動中心投票,領取選票圈選完畢,將選票投入票匭後尚未離開場內,手機突發來電鈴聲,選務管理員於上記時地發現後即請賴男離場,並通報主任管理員及現場警衛協助,交由警方將賴男帶返南屯派出所。
除了手機響起,南屯區156投開票所被發現票所內裝設監視器,台中市選務單位表示,投票所位於萬和國中,上午10點多收到反映,馬上請主任管理員把學校鏡頭遮蔽。
留言 25